12月29日,湖南張家界天門小學一位家長在學校門口護崗時突然暈倒,經送醫搶救后無效身亡。
30日,張家界市永定區教育局就此事發布通報稱,當地已成立工作專班,正全力做好事件調查及善后工作。
此事引發關注后,家長參與護學崗是“自愿”還是“被強制”的話題再次引發討論。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就在去年,該校一名家長曾質疑護學崗制度,但也有家長稱,學校并未作強制要求。
家長護學時突發意外去世,親屬回應
網傳視頻顯示,一名身穿反光背心的男子倒在地上,雙眼緊閉,疑似失去意識。圍觀群眾中,有警務人員正維持秩序。一名女性網友評論稱,倒地男子是她的哥哥,已不幸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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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視頻截圖
“我哥才45歲,難道學校沒有責任嗎?”,該女子發布視頻,質疑學校的家長護學崗制度。隨后,不少網友涌入其社交賬號,一名網友稱,該家長暈倒時,學校還沒有放學,“沒想到就這么走了”。
另一名疑似目擊者的網友也評論稱,這名家長剛站崗不久就倒地,有懂醫術的路人實施搶救,附近醫院的醫生也隨即趕來,看到情況不對,將其送醫搶救,“在哪兒都會發生這事,只是碰巧在學校接娃兒護學的這個時間段”。
30日上午,中國新聞周刊聯系到這兩名網友,再次證實了上述說法。其中,該校四年級家長李瑩(化名)稱,學校每天從17:10開始站崗,剛站崗幾分鐘,這名家長就發病倒地,幾分鐘后疑似耳朵出血,“醫生來了也搶救了,特警車到了,就送去醫院了”。
去世家長唐某的妹妹唐女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事發后當地政府介入調查,了解她哥哥突發意外的經過,“主要看(事發后)有沒有及時采取搶救措施”。
唐某的堂親小文(化名)也在電話中表示,由于事發突然,他們不清楚他暈倒的原因,也不掌握搶救的經過。目前,交警部門正在調取學校附近的監控,有關部門也正與唐某家屬協商處理此事。
“剛嗲(即堂叔)早上人還好好的,(出事)很意外。”小文稱,唐某的孩子就讀于天門小學三年級,他所參與的“家長護學崗”工作,即在學校上下學的高峰時段執勤,負責學校門口及周邊區域的安全工作。
小文透露,唐某育有一對兒女,曾開過挖機、干過工地,近幾年主要在家照顧小孩、接送孩子上下學。在親戚的印象里,唐某樂于助人,為人踏實,曾參加過許多社會公益活動。出事后,他的妻子因無法承受,已經哭到無法說話,“希望有關部門能調查清楚事情經過,給家屬一個滿意的答復”。
30日下午,張家界市永定區教育局發布通報稱,家長暈倒后,現場人員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電話,聯系附近醫生趕赴現場施救,后送至市人民醫院全力搶救。19時08分,該家長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永定區教育、衛健、公安等部門已成立工作專班,正全力做好事件調查及善后工作。
護學崗是自愿還是強制?
此事發生后,不少網友也紛紛討論“家長護學崗”的機制問題。
有網友表示,護學崗只是在學校門口維持秩序,并不是體力活,應關注張家界天門小學出事家長是否有基礎或突發疾病。也有網友提到,一些地方的學校組織家長參與護學崗,“名義上是自愿,實際上都得參加”。
據了解,2015年公安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以及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可組織家長志愿者參與護校工作。
另據紅網報道,2024年底,湖南省公安廳、湖南省教育廳聯合印發的《湖南省中小學幼兒園“護學崗”機制運行規范(試行)》也已明確,護學力量由公安機關警力及學校行政干部、保安員、教職員工、群防群治力量組成,而家長志愿者僅僅屬于其中的群防群治力量。
就在2024年3月,張家界天門小學一名家長曾討論過該校的護學崗規定。該家長通過紅網提問稱,學校要求家長每禮拜輪流站崗早晚1小時,但家里兩個孩子就讀于不同的學校,如果家長去站崗,另一個孩子就無人接送。
“如果家長在站崗過程中出現意外事故,是找教育部門還是學校賠償,到底是教育部門要求的還是學校私自規定的?”上述家長發文稱。
張家界天門小學隨后回應上述家長稱,學校現有師生員工近三千人,每天上下學高峰期,校門口交通壓力很大。學校每天除了安排4名教師及門衛值班,還增加了4個家長護學崗,早晚值班各1小時。
該學校還表示,學校家長護學崗已成立多年,采取家長自愿參與的形式,以年級為單位實行輪崗值班。如有個別家長確實無法參與的,可以不參與。根據全國公安機關緊急視頻會議精神,為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提倡、鼓勵家長參與學校護學崗。
李瑩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學校起初要求家長自愿報名參加護學崗工作,但只有固定幾人參與,家長才不得不要求學校輪崗。據她了解,輪崗的家長如果有事或者身體不舒服,可以及時告知老師,“不存在強制要求(的情況)”。
李瑩稱,她曾在孩子上一年級時參加過護學崗工作,如今孩子升到了四年級,她也沒再輪過崗。“一個年級10個班,全校六個年級,一個學期才多少天?”
針對家長在學校護學崗中的具體工作,李瑩也表示,家長需要穿反光背心站崗,手持長棍,負責學生上下學的安全問題,“站完崗后家長拍個照發在家長群(就行)”。
另據極目新聞報道,對于是否系自愿參與護學崗工作,有家長說:“這個不好說,別的家長都參加了,那我肯定也要參加,孩子在學校里上學。”
30日上午,中國新聞周刊就此次突發事故及當地護學崗實施情況多次聯系張家界永定區教育局和永定區委宣傳部,均未獲得回應。
天門小學工作人員在回應媒體時提到,學校早晚上下學期間,家長在校外協助維護現場秩序,參與方式為各班級家長自愿報名。
針對此事,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認為,學校擔責與否的關鍵是家長參與護學崗的性質,以及學校是否盡到安全提示、保障供給、及時救助的義務。
趙良善分析,若家長自愿參與護學崗,家長無報酬、學校接受幫工并受益,則構成無償幫工關系。依據民法典規定,按過錯責任和公平補償處理。如果學校無過錯,比如已盡安全提示、提供必要保障、事發后及時救助,學校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基于公平原則在受益范圍內適當補償,否則需按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如果家長死亡基于自身疾病且學校無過錯,學校通常不賠,可依公平原則酌情補償。”
趙良善還表示,此事也給學校敲了一記警鐘,學校平常要明確護學崗自愿原則并公示;不與學生待遇掛鉤;提供安全培訓、急救設備與必要保障;為家長購買意外險;事發后及時救助并保留證據。
記者:王春曉
編輯:胡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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