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8日
山西省呂梁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呂梁文水鳳城鎮土堂社區居民自建房
“6·19”較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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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21時51分許,文水縣鳳城鎮土堂社區張某德自建房(以下簡稱“自建房”)發生較大火災事故,造成3人死亡,過火面積約749.2㎡,直接經濟損失431.36萬元。
調查認定,文水縣鳳城鎮土堂社區居民自建房“6·19”火災事故是一起居民自建房違法建設、施工,用于出租,因兒童玩火引發的較大火災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經綜合現場勘驗、調查詢問、視頻分析、檢驗鑒定、調查實驗等情況認定:起火時間為2025年6月19日21時51分許,起火部位(點)位于一層過道東側大門后的儲物柜處,起火原因系張某某(10歲)玩火引燃柏樹枝葉、塑料儲物柜等可燃物引發火災。
火災蔓延原因:
1.起火建筑一層過道放置約三十門儲物柜(易燃材料),且柜內存放有雨衣、書籍等大量可燃物,火災荷載較大。
2.起火建筑大量使用的擠塑聚苯乙烯泡沫板外墻保溫材料氧指數為20.0%,為易燃材料。火災發生后,火勢迅速通過夾芯層向上蔓延,形成空間立體燃燒。
3.翟某某(張某某奶奶)得知張某某(10歲)玩火引燃儲物柜后未及時報警且沒有采取措施滅火,導致火勢擴大蔓延。
有關責任人員:
張某德作為起火建筑所有人,聘請無建筑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且在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建設四層樓房,負直接責任。文水縣公安局已將該起事故立為刑事案件,對犯罪嫌疑人張某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張某某(10歲),男,事發前租住在土堂社區涉事建筑101室。該學生因玩火引發火災,負直接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之規定,鑒于張某某未達刑事責任年齡,責令其監護人對其嚴加管教。
此外,當地共14名有關公職人員被指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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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們請注意
一定要正確引導、加強看管
教育孩子認識火的危險
妥善保管火種
讓遠離火源的意識
深植每一個孩子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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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如何做好安全檢查?
遭遇火災有哪些逃生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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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呂梁市人民政府 中國消防 應急管理部 中國應急管理
編輯:周開明
審核:張 旭
簽發:鐘 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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