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訊(記者 李希 任軍)“從交房到現在也就兩年時間,我們小區內多棟樓體底端均出現不同情況的裂縫,有的縫隙我們拿樹枝伸進去都探不到底。”近日,漢中市西鄉縣中渡移民搬遷四期安置點業主李先生向《陽光報》反映稱他們安置區內的樓體存在質量和安全問題。
業主:盼新房盼來了“問題房”
交房時還面臨補交費用
相關資料顯示,位于西鄉縣城的中渡四期移民安置點是西鄉縣城南街道辦事處實施的生態移民搬遷項目,旨在為避災搬遷戶提供安置住房,項目于2019年度啟動,建設單位為西鄉縣城南街道辦事處。12月28日,記者前往西鄉縣了解該情況。
“國家的惠民政策,現在我們卻迎來了一系列問題。按照相關規定,我們于2019年申請了該處安置房,當時說第二年冬天就能收房了,結果到2023年6月25日才被通知交房。住進來不到兩年時間,先不說小區設施環境,連房屋最基本的安全質量都成了問題。現在小區內幾棟樓底端都出現了裂縫問題。找相關部門反映多次也沒有一個讓人信服的回復。”住在該小區的李先生向記者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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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8號樓墻體外觀)
根據李先生的指引,記者在小區內進行了實地走訪。在8號樓,整棟樓體底端一圈均有不同程度的縫隙,其中一處縫隙明顯,業主手掌可以直接伸進去,有業主找來約20厘米左右的樹枝伸進去依舊沒有觸碰到頭。部分樓體外墻裂縫有明顯修補過的痕跡,但修補處依舊開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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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補后裂縫清晰可見)
“就裂縫這么大,讓我們怎么能住的安心。我們就希望相關部門能給一個處理方案和讓人信服的說法依據。”有業主現場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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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體外觀)
“就因為看見這種情況,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收房”,現場一位姓許的業主向記者介紹自己的經歷:“19年填表申請的時候說了房屋面積125平方,建房補助資金5萬,自籌金額15萬。等到23年交房時,又讓我補交10萬元房費。這是移民搬遷房又不是商品房,我就一直沒交,中途一直和相關部門反映。但也有和我情況相似補交房款入住的,這里面好多人沒辦法,面臨結婚、住房等問題,還有貸款補交房款的了。我還聽說里面有些住戶只需要交納4000-4萬不等就能領到房號。去年相關人員因為該情況被調查處理了。”
西鄉縣城南街道辦:
裂縫屬于地基下沉正常現象
15萬元屬于預付款?
12月28日下午,對于該小區內業主反映的相關問題,記者聯系了建設單位西鄉縣城南街道辦事處。城南街道辦事處主任李勇告訴記者:昨天(12月27日)發現群眾反映該問題后,于今天早上安排辦事處分管領導和縣上住建局、建筑質量安全站的負責人到現場去看了。經過檢查評判,反映的情況不是安全問題,那幾棟樓是樁基礎施工完進行回填,回填后做了散水。屬于地基下沉后一個正常的裂縫,這個不屬于建筑質量問題。在23年的時候他們也反映過該問題,當時城南辦事處會同住建局、設計監理單位檢查后,同樣問題結論是一樣的。
對于交房時補交的10萬塊錢,李主任的答復是,由于該小區屬于移民搬遷小區,西鄉縣鄉鎮符合條件的人都在這兒有房。當時簽訂的是一個三方協議,收的錢(15萬)屬于預付款。等最終決算、審計、造價出來之后再根據實際價錢再補交一部分款項。23年的時候部分群眾也反映了該情況,當時把審計材料、房屋定價等都有具體的標準,哪一層、哪個朝向這個價格都有,不存在交10萬塊錢或者15萬塊錢這個房就是這個價。
另據秦風網顯示,2024年,西鄉縣城南街道中渡村村委會原主任史某某在協助城南街道辦開展中渡移民搬遷四期安置工作過程中,違規向20戶搬遷戶收取戶口管理費,并伙同他人以“轉讓費”“利息”等名義向48戶搬遷戶索取好處費。部分搬遷戶為獲取房源或辦理登記,被迫交納額外費用。該案件經西鄉縣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史某某被開除黨籍,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并處罰金20萬元,違紀違法資金已全部追交并退還給搬遷戶。其他涉案人員也受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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