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江蘇某地,14歲的小雪(化名)終于敢把藏了4年的秘密說出口。當(dāng)表姐帶著她報警時,這場始于2020年夏天的噩夢,才算摸到了終點。當(dāng)晚,39歲的繼父靳某(化名劉冬)在家中落網(wǎng),而小雪的生母——這個重組家庭里本應(yīng)最親近的守護者,直到警方找上門,還對女兒的遭遇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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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2025年底的判決,把這起案件的殘酷扒得一干二凈:4年時間,靳某對小雪實施性侵六七十次,即便2023年5月確診傳染性疾病,惡行也沒停過。最終,他因強奸、猥褻等三項罪名,被判處24年6個月有期徒刑——離有期徒刑頂格的25年,只差4個月。
法官說,量刑這么重,是因為靳某踩了多條從重紅線:身為繼父負有監(jiān)護職責(zé)、長期多次侵害、患病后仍持續(xù)作案。可再重的刑期,也換不回小雪被碾碎的童年。更讓人脊背發(fā)涼的,是靳某落網(wǎng)后那句輕飄飄的供詞:“不是親生的,她不敢報警。”
這句話里的卑劣,藏著對孩子的精準(zhǔn)拿捏。2020年夏天第一次作案時,靳某是醉酒狀態(tài),可事后的威脅卻清醒得可怕:“敢說出去,我就休了你媽,把你送回老家。”彼時的小雪還不到10歲,在重組家庭里本就帶著不安,這句威脅直接成了套在她脖子上的枷鎖。她怕媽媽被拋棄,怕自己無家可歸,只能把所有痛苦咽進肚子里。
這一忍,就是4年。4年里,靳某的惡行變本加厲,從偶爾的侵害變成常態(tài)化摧殘,哪怕自己得了傳染病,也沒想著放過這個孩子。他賭的就是孩子的懦弱,賭的就是這個家庭里的監(jiān)護漏洞——而他賭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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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該被批判的,從來不止靳某這一個施暴者,還有小雪生母那令人窒息的“不知情”。小雪2歲半時,她帶著女兒再婚,婚后又和靳某生了兩個孩子。按她的說法,“沒聽女兒說過,繼父對小雪挺好”。可這份“挺好”,全是靳某精心偽裝的假象,卻成了困住小雪的另一座牢籠。
有人說,帶著三個孩子的單親媽媽再婚不容易,或許是太忙才沒察覺。可再忙,能忙到4年里看不到女兒的異常?一個長期被性侵的孩子,不可能沒有蛛絲馬跡:可能是突然變得沉默寡言,可能是抗拒和繼父單獨相處,可能是在生理或心理上出現(xiàn)莫名的不適。這些信號,生母全都視而不見。
說白了,這不是“忙”的問題,是“心”的問題。她把對重組家庭的安穩(wěn)期待,凌駕在了對女兒的關(guān)愛之上。她或許是想維持家庭的表面和諧,或許是真的輕信了靳某的偽裝,卻唯獨忘了,自己作為母親,首要責(zé)任是給孩子筑牢安全防線,而不是讓孩子在所謂的“完整家庭”里獨自承受煉獄。
網(wǎng)友的熱議里,有句話戳中要害:“至親帶來的傷害,才最致命。”靳某利用監(jiān)護身份作惡,生母的疏忽則親手拆毀了孩子最后的庇護所。24年半的刑期,對靳某來說是罪有應(yīng)得,可對小雪來說,這場噩夢留下的創(chuàng)傷,可能要用一輩子去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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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從來不是個例,而是給所有重組家庭,甚至所有家長敲響的警鐘。婚姻選擇是成年人的自由,但孩子不該成為婚姻變故或重組的犧牲品。“監(jiān)護”兩個字,從來不是只給孩子一口飯吃那么簡單,更要關(guān)注她們的情緒、察覺她們的異常,給她們說“不”的勇氣和底氣。
家長必須明確告訴孩子:不管對方是誰,哪怕是至親,只要觸碰隱私部位、做出讓自己不舒服的親密舉動,都是絕對的錯誤,一定要第一時間說出來。尤其是帶著女兒再婚的家長,更要警惕異性監(jiān)護人的邊界問題,別讓“家庭和睦”的假象,變成傷害孩子的溫床。
法律能嚴懲施暴者,卻彌補不了孩子的童年。別等悲劇發(fā)生了才追悔莫及,守住孩子的安全防線,才是為人父母最基本的責(z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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