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時報
日本政府12月26日批準2026財年預算案,其中防衛費超過9萬億日元(100日元約合4.48元人民幣),刷新歷史紀錄。如果再加上明年上半年即將明確的其他相關防衛費,日本2026年度防衛費在GDP中的占比已經超過2%。聯系到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的涉臺錯誤言論,可以看出,日本政府正通過“灰色手段”在臺海議題上渲染所謂外部威脅,為發展進攻性軍事力量尋找借口,以告別“專守防衛”,加速向“能戰國家”轉型。
當一國在綜合國力對比中處于劣勢、國內發展困境難以破解時,往往既不愿明確立場,也無力通過硬實力實現戰略訴求,便轉而以“灰色手段”模糊規則邊界、制造議題空間,試圖以低成本試探突破約束。歷史上,日本曾多次以話語包裝規避“和平憲法”約束,以概念替換制造政策模糊,漸進式突破武器出口禁令,實現戰力隱蔽升級。1993年,時任日本自民黨干事長小澤一郎出版《日本改造計劃》一書,提出日本要做與其他獨立國家無異的“普通國家”。日本應該修改“和平憲法”,建立正式軍隊,承認交戰權。1998年,日本“大隅”級艦艇以“登陸艦”之名列裝服役。該艦艇雖配備貫通式飛行甲板,卻堅稱“無法起降固定翼飛機”,此舉實則在為其航母發展進行初步試探。2009年,“日向”級艦艇升級為“直升機護衛艦”,其噸位與艦載能力已達到直升機母艦標準,卻仍刻意淡化其軍事屬性。2015年,“出云”級艦艇滿載排水量達2.7萬噸,完全契合輕型航母規格,卻依舊采用非航母稱謂來掩蓋其進攻性戰力構建,借防衛升級之辭令實現航母戰力的實際落地,以漸進式模糊策略規避國際輿論壓力,悄然完成軍事戰略轉型。
日本還借技術合作、維和等名義規避原則約束,保持防衛政策調整的靈活性與低敏感性。2003年起日本以“維護馬六甲海峽航運安全”為借口,向印尼、馬來西亞提供配備裝甲、武器的軍用巡邏艇,刻意將武器裝備界定為“反恐反海盜器材”,規避“武器出口三原則”中“禁止武器出口”的核心約束,首次以功能性模糊實現武器實質輸出。2013年更以聯合國維和行動補給為由,向韓國駐南蘇丹維和部隊無償提供一萬發子彈,通過“緊急援助例外”條款制造政策缺口,為后續常態化出口鋪墊規則空間。2014年安倍內閣以“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則”,用“防衛裝備”替代“武器”、“轉移”替代“出口”,以文字包裝降低政策敏感性。2023年日本通過“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強化支援”制度,確立軍事援助合法化框架。2025年11月批準向美國供應“愛國者-3”攔截導彈,首次實現殺傷性武器出口。此前更以聯合研發名義簽署日英意戰機合作協議,允許技術與成品向第三國輸出,以產業協作模糊軍備擴張意圖,徹底打破戰后武器出口禁忌,實現從隱性突破到顯性解禁的戰略過渡。
日本在臺灣問題以及強軍擴武等問題上屢屢采取“灰色手段”,根源在于如今的日本實力定位與戰略野心之間的失衡。日本國內存在經濟復蘇動力減弱、產業轉型滯后等諸多積弊。在此情形下,日本既難以通過正面競爭鞏固自身優勢,又不愿放棄地緣政治野心,于是采用“灰色手段”試圖規避法理上的短板,以漸進式突破積累博弈籌碼。這種策略看似維持了戰略機動性,實則是在自身實力不足情況下的投機性操作,最終只會加劇地區信任赤字,并對自身發展環境產生反噬效應。(作者是中國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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