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注意到,調查報告原因分析環節中提到:建設方、總包、分包和施工單位都沒有識別、或者重視“格柵板實際加工尺寸與設計不符的問題”。然而,這是一切問題的源頭。
假如時間能夠倒流,我們哪些企業、哪些人能夠做到“識別變更、按照完整性的要求進行驗收”?
假設有人能夠做到,前提條件至少要包括這4個(Go-RISE安全治理原則中的第1、2、4、7):
1. 公司已經建立了變更、完整性管理流程或程序;
2. 這兩個程序中流程節點上的人具備了合格的“變更管理能力”、“完整性管理能力”。
3. 組織為項目管理提供必要的人,且這些人具備上一條的能力。
4. 組織環境中允許“提出建議的行為發生”,且對這個建議予以肯定和閉環。
另外,網格板平臺的承重要進行標示,希望這起事故能夠在這個重要“提示”上推動相關標準或規范,甚至企業標準的建立。
當然,事后諸葛亮容易。所以,事故預防的最好方法是事故前調查。
附這起事故報告中的關鍵信息,供從業者學習和分享。
![]()
![]()
![]()
![]()
![]()
![]()
![]()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