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特區(qū)政府新聞公報消息,今日(12月29日),香港特區(qū)政府衛(wèi)生署提醒市民,《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修訂條例》)中針對吸煙罪行的其中三項修訂將于本周四(2026年1月1日)生效:
擴大法定禁煙區(qū)至幼兒中心、院舍、學校、醫(yī)院、的專用出入口三米范圍內的公眾地方;
排隊時禁止吸煙,包括禁止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輪候公共交通工具時、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的劃定范圍內逗留時,以及輪候進入指定處所(見附件)或在指定處所內輪候時吸煙;
吸煙罪行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港元提高至3000港元。
任何人士在法定禁煙區(qū)吸煙,衛(wèi)生署控煙酒督察會實時票控而不予事先警告,違例者將定額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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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衛(wèi)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已編制一套常見問題、小冊子和其他資源,以協(xié)助市民遵守法例的要求。市民可瀏覽控煙酒辦公室網頁,了解新法例的詳細內容。為確保新措施順利推行,控煙酒辦在過去數月開展一系列宣傳和教育工作,包括電視宣傳短片和電臺宣傳聲帶;在公共交通工具、巴士站與港鐵站張貼廣告;加強于社交媒體推廣;及制作指引教育市民。
旅客方面,控煙酒辦在所有出入境口岸,及于主要旅游景點及巴士站加強禁煙宣傳和推廣,包括聯(lián)同區(qū)議員于主要旅游景點派發(fā)宣傳單張,亦特意編制“訪港游客小錦囊”以一圖看清方式,加深旅客對新措施的認識。控煙酒辦亦透過中國內地社交媒體向旅客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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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香港衛(wèi)生署控煙酒辦公室網站,根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任何人在法定禁止吸煙區(qū)或公共交通工具內作出吸煙行為,執(zhí)法人員有權向他們發(fā)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由2026年1月1日起,罰款由1500港元增加至3000港元。
定額罰款制度于2009年9月1日實施。任何人收到定額罰款通知書,須在21天內繳付罰款,違例吸煙者有可能須面對更高的罰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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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南方都市報
編輯 高欣奕
審核 羅祎 王晨郁
校對 王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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