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車金融日益普及的今天,不少車主因短期資金周轉困難,選擇將自有車輛作為融資工具進行抵押。當后續經濟狀況改善、具備償還能力時,很多人會關心一個問題:已經轉讓出去的抵押車,還能買回來嗎?
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滿足法定條件并履行相應義務,原車主完全有機會重新贖回自己的車輛。
抵押車的本質
需要明確的是,車輛抵押本質上是一種擔保行為,而非所有權的徹底轉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這意味著,在債務未清償前,車輛雖處于抵押狀態,但所有權仍屬于原車主。只有在長期違約、無力償還的情況下,債權人才可能通過協議轉讓或司法程序處置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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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回的前提:
1、結清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
包括原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費用等,具體金額以原始合同為準。
2、與現債權人達成贖回協議
當前車輛的實際控制人通常是債權受讓方。原車主需與其協商,簽署書面贖回協議,明確車輛返還條件。
3、完成車輛交接手續
包括交還車輛、移交相關文件(如抵押車合同、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復印件等)。
抵押車并非“一賣永別”。對于原車主而言,只要經濟條件允許、債務關系清晰,并與現債權人達成一致,完全有機會重新拿回自己的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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