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德州市平原縣王鳳樓鎮陳梁潘村村民陳先生向媒體反映:自2019年起,他遭遇房屋被強制拆除、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被剝奪、土地補償款權益矛盾等問題,六年多持續維權卻未獲合理解決,如今他盼相關部門徹查事實,還普通村民合法權益。
不知情下房屋被拆,代簽協議成“既定事實”
陳先生稱,2019年5月25日,在其本人不在村的情況下,陳梁潘村村干部組織人員“強拆”其位于村中心街道旁的房屋,且讓他的親屬陳某芳“代簽”了相關協議——而他本人從未授權他人代簽。無書面授權,無實際委托,“代簽”協議實際效力存疑,陳先生認為,其承擔協議責任缺乏合理依據。
陳先生反映,涉事房屋雖有破損,但屬合法宅基地房產,拆除前未收到書面通知,拆除后僅被口頭告知“原宅基地是危地”。后續村集體雖安置一處宅基地,但因村內“強拆爭議”未得到合理解決,他并未建房;而當地鎮地方的處理意見卻稱“不存在強拆不安排宅基地問題”,與陳先生實際遭遇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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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建房表 圖一(陳先生提供)
村民身份“被除名”,補償款權益陷矛盾
陳先生的戶籍至今在陳梁潘村,但當地卻以“常年在濟南居住、不符合本村常住人口”為由,剝奪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這一認定讓他的土地權益陷入混亂:2021年鎮地方曾向他發放8400元土地補償款,2022年又因他信訪反映問題,由鎮干部墊付8820元土地占用補償款;但后續鎮地方又以“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由,否定他獲取補償的資格,陷入“既發補償,又不承認其獲取補償的身份”的尷尬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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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補償款 圖二 (陳先生提供)
信訪處理存疑,盼徹查還原真相
2025年7月,陳先生通過國家信訪局反映上述問題,但其認為當地出具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未實際解決反映問題——意見書對“強拆代簽”、“身份與補償矛盾”等核心爭議未作實質回應,僅以“按村規劃建房”、“不具備集體成員資格”等說法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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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意見 圖三 (陳先生提供)
陳先生表示:“我的戶籍在村、宅基地和土地權益合法,如今房屋被拆、身份被剝奪、補償款名不正言不順,六年維權只為討一個合理合法的說法。”
目前,陳先生的維權訴求仍未得到實質性回應,他依舊在等待相關部門給出一份基于事實、合乎法律的明確答復。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關乎村民生存發展的核心權益。拆遷代簽是否合規、身份認定為何前后矛盾、補償款發放依據何在,這些疑問的解答,不僅是對一位普通村民六年維權的交代,更是對基層法治公信力的維護。 期待當地相關部門能夠正視問題,厘清事實,以公正的處置回應群眾的合理訴求。
事件后續進展,媒體持續關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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