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小學校長性侵多名小學生的案件,日前已經迎來了二審結果,法院這邊的判決也相當有力,直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判決生效。
實際上對于法院的判決,網友的討論也相當激烈,更多網友的聲音大多是“就應該這么判,身為為人師表,竟然能夠干出如此惡劣的事,竟然長期對未成年的小學生性侵下手,這種人就必須判死刑”。
實際上,這起案件也算比較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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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說他是姓萬,媒體卻又說他姓徐,可能其中一個是用了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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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徐某某實施犯罪的時間是在2022年上半年到2023年,當時徐某某就是利用擔任湖南某小學校長,以及六年級班主任兼語文老師的身份,以背書和懲罰為由,分別將5名該小學的學生帶到六年級教室的隔壁房間,期間多次對被害人進行猥褻和強奸。
而且,我們從這個時間跨度來看,徐某某對被害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至少長達半年,完全就是一種長期、多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這可并非是一時沖動。可見徐某某的行為性質是多么惡劣,主觀上完全就是故意而為之。
時間到2023年中旬,因為有多名家長舉報,徐某某才被派出所拘留,這起案件才被曝光出來。而關于徐某某的身份,我們大致也可以稍微提一下,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此人是1961年出生,中專畢業,專業為語文教師。他是在退休之后,于2021年7月份被返聘到該小學任職。
也就是說,徐某某對5名小學生實施猥褻強奸犯罪活動的時候,他實際上已經62歲。好家伙,一個都60多歲的老年人,竟然對小學生能干出這種事,真的讓人無法想象,他的心態到底是扭曲到了何種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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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氣憤的是,到2024年中旬,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一審判決當中,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徐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徐某某有期徒刑12年,數罪并罰決定合并執行死刑。
而徐某某對于法院的判決,竟然還不服,之后便提起了上訴,而且還是翻供上訴。
到今年3月20日,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了二審開庭,可沒想到被告人徐某某出庭時卻仍然拒不認罪,還表現得相當頑固。由于徐某某翻供,法院這邊必須要對部分作案細節進行再次核查,因此這次二審開庭并未當庭宣判。
到了2025年12月23日,這起案件的二審才迎來了最終結果,這一次法院可沒有慣著,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直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判決生效。而且法院這次的裁定判決當中,已明確表示“該裁定為終審裁定”。也就是說,徐某某已經沒有機會了,接下來等待他的只有死刑這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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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關于對徐某某的判決,有另一部分網友的評論也大不一樣,他們認為在我國的法律當中,死刑似乎很少用于強奸罪,法院對于徐某某的死刑判決,是不是過于嚴重了?
但對于這樣的說法,筆者是非常不贊同的,因為法院對徐某某的死刑判決,完全是根據其行為符合我國法律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情節惡劣”的認定標準。怎么說呢?那就是徐某某對多達5名未成年的小學生,進行長期的、多次的實施性侵犯罪,這種行為還不夠惡劣嗎?
而且,徐某某身為小學的校長,其本身負有特殊的職責,卻長期對多名小學生實施侵害,其犯罪行為同時觸犯多項加重情節,這也是法院依法頂格判處其死刑的直接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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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起案件,網友這邊的態度更多是極為憤怒,有網友更是針對評論到:必須死刑,否則這樣的案件會越來越多。
也有網友說出了另外的質疑:這種人是退休后返聘,居然還能當校長,這是什么學校?作為師表,62歲還能性侵5名小學生,不判死刑就對不起社會對他的信任。
足可見,徐某某的性質是多么惡劣,網友的評論就已經代表了一切。而且一審之后他還想要翻供,這完全就是沒有認罪的態度,如果不判死刑的話,那以后就算關他個10年,等他70多歲出來了,誰又敢說他不會再次將“毒手”伸向更多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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