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各重點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住宅小區,廣大居民朋友: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消防安全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規范用火用電
嚴禁在高層建筑內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進行充電。廚房使用燃氣時,要做到人走閥關。高層住宅建筑公共排煙管道要定期檢查并采取相應防火措施。
二、加強電纜井管理
電纜井內嚴禁堆放雜物、違規住人或擅自改變使用用途。要及時整治橫向電纜線路、橋架違規敷設、改造以及電纜井內煙感探測器保護罩未拆除等問題。
三、保持疏散通道暢通
必須清理公共走道、樓梯間內堆放的各類物品,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阻。嚴禁堵塞、封閉、占用疏散通道或對安全出口上鎖。疏散指示標識要正確設置、清晰可見。常閉式防火門要保持常閉狀態。
四、保障消防車道暢通
必須確保高層建筑四周的消防車道、消防登高操作場地暢通,不得設置妨礙消防車通行和作業的障礙物。違規停放的車輛、違章建筑、攤位、石墩、鐵樁等固定障礙物要及時整改清除。
五、外墻保溫材料檢查
要及時整改門窗洞口部位開裂、防護層脫落、保溫材料裸露等問題,使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的要及時清理周邊違規敷設的電器線路,并設置警示提示標志。
六、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要保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各類消防器材配備齊全、功能完好。鼓勵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須持證上崗,并保證24小時在崗在位。
七、落實防火巡查檢查
要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員,細化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建立健全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加大巡查頻次與力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規范、完整填寫日常防火巡查記錄。
八、深化消防宣傳教育
利用多種形式設立消防宣傳專欄,常態化提示安全風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全員自防自救能力。
來源:烏蘭察布市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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