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律體系,適應新能源產業發展
【Chinadaily網12月25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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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全國人大常委會高級委員呼吁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以更好地適應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和數字經濟興起帶來的新形勢。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其常委會副委員長肖捷在周一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發表講話時作出上述表示。
《節約能源法》頒布于1998年,最新修訂于2007年。修法呼聲源于對其執法檢查。
此次執法檢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聯合省級人大常委會共同開展,覆蓋河北、山西等12個地區。
肖捷指出,我國在推動節能工作方面已取得顯著成效。
肖捷表示,從2007年到2024年,全國萬元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能耗累計下降約43%,相當于累計節約能源約23億噸標準煤。
他特別強調,自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來,我國節能工作成效尤為顯著。數據顯示,2012年至今我國單位GDP能耗累計下降27.2%,成為全球能源強度降低最快的國家之一。
肖捷指出,同期,中國年均經濟增長率為6.1%,但其年均能源消費增長率僅為3.3%。
他表示:“這些努力為新時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提供了有力保障。”
然而,他也表示,仍然存在許多問題,持續阻礙進一步推進節能。
他表示:“雖然《節約能源法》的實施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必須認識到,我國整體能源利用效率仍有不足。”
他指出,目前在公眾節能意識、執法力度、技術應用、產業發展、激勵機制及制度體系等方面仍存在挑戰。
肖捷表示,部分地區仍未能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的傳統產業項目發展。
“這些地區普遍存在投資沖動強烈、監管力度薄弱以及重復建設等問題。”
他進一步指出,隨著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和新型能源體系逐步建立,現行《節約能源法》及其配套法規已難以適應我國能源消費結構的快速調整。
他表示,當前法律針對信息通信、算力設施、儲能等新興能耗領域,缺乏具體條款。
肖捷指出:“這在實踐中導致法律約束力不足,缺乏對新興領域的強制性管控措施。”
他強調,針對新能源開發利用的節能管理框架需要建立與完善。
他指出,在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使用過程中,裝機容量與電網消納能力尚未完全匹配。
他表示,該法律尚未完全覆蓋中國快速發展的數字經濟。當前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已位居全球第二,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肖捷表示,"十四五"時期(2021-2025年)以來,隨著算力基礎設施快速部署,該領域用電量保持年均近20%的高速增長,年耗電量已突破2500億千瓦時。
他指出:“這使其成為能源消耗增長迅速的重點領域,迫切需要建立并完善適應新興產業發展的節能管理體系。”
肖捷呼吁,應圍繞《節約能源法》實施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深入研究,加快推進該法的修訂工作。
他表示:“應當認真研究并充分考慮各方在執法檢查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他強調:“必須凝聚各方智慧與力量,高質量完成《節約能源法》的修訂工作。”
編譯:高英博(新能源部)
審校:朱芳菲(新能源部)
編輯:高英博(新能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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