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生態環境部舉行12月例行新聞發布會通報,近日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共同發布第四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披露,青海木里礦區非法采礦案涉及賠償金額約50.56億元,是目前全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額最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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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礦區巖壁上的“警”字 圖源:青海衛視
木里礦區位于祁連山南麓,地跨海北藏族自治州與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2014年以來,黨中央連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堅決制止木里礦區破壞式開采。然而木里礦區非法采煤仍長期存在,對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
2020年8月4日,《經濟參考報》報道青海興青公司在木里礦區進行非法采煤,導致生態環境嚴重破壞。文章稱,該公司無證非法采煤2600多萬噸,獲利超百億元,董事長馬少偉甚至被稱為青海“隱形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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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青海省原副省長文國棟(右)與馬少偉
青海省成立專項調查組趕赴現場開展情況摸排,核實案件線索。經調查,木里礦區生態破壞涉事企業共計11家,形成了體量巨大的11個礦坑和19座渣山,共造成5527.6公頃高山草甸土壤完全損毀,53.3公頃植被受損。
木里礦區非法采煤問題曝光后,青海省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嚴重違紀違法領導干部15人,其中省管干部4人。此外,青海省原副省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原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原黨工委書記文國棟的問題浮出水面。
2020年9月,文國棟主動投案,2021年1月被宣布“雙開”,2022年3月因犯受賄罪被判刑11年。至于青海“隱形首富”馬少偉,因犯非法采礦罪和單位行賄罪,于2023年8月獲刑6年6個月,并被處罰金6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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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國棟受審
處理違法亂紀干部的同時,在修復生態方面,2021年至2024年,海西、海北州政府分別與11家涉事企業進行了多輪磋商。
其中,與7家企業簽訂磋商協議并取得司法確認,共計賠償金額24.75億元;截至2025年10月底,已到位17.59億元。因磋商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追究其他4家企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青海省政府決定先行墊資實施一體化修復。如今,礦區原有采坑、渣山已與周邊地形地貌交錯融合、自然銜接,初步具備了后續自然恢復的土壤和地貌條件。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從2015年開始試點至今,已有10個年頭。它以“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為基本原則,以及時修復受損生態環境為重點,是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有效手段。
來源: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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