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蔡壘磊
最近段永平頻繁出現在公眾視野,很多人就猜測,說他是不是要推什么東西了?畢竟他完全可以不站出來,只做一個閑云野鶴的投資人。有人甚至覺得他在雪球分享都沒必要,因為一個財務早已自由的人,又何必分享自己的投資心得給公眾呢?在一些人心目中,賺錢就是偷摸著掌握了一些奧秘,然后自己賺就行了,越低調越好,這符合很多人心目中“世外高人”的形象。
但這個是對名氣和賺錢非常粗淺的理解。
首先我告訴你一個點,幾乎沒有人會因為純心理收益的“享受”而拋頭露面。比如有人說他就是享受分享的感覺——分享是要保持頻次的,這更多的已經是一種創作,一種勞動了,而不再是隨心所欲,在自己想說什么的時候才說點什么。所以單純享受分享,幾乎是不存在的,它一定帶點現實利益,或者至少是未來的收益預期。巴菲特說,他喜歡教書的感覺——這只是原因之一,他的首要因素肯定不是“為了教書所以分享”。
你可能會說“以巴菲特的財富,他的分享不追求純心理收益,難道還為了賺錢嗎”?是的,首先是為了賺錢,然后才是其他。巴菲特的“名氣操盤”,本質上是讓他在投資中獲得非對稱優勢的一種方式,舉個例子一個普通投資人,就算手上有錢,也拿不到好項目,因為好項目不會找他,甚至看不到他——有些項目在成長起來以后,甚至還會要求“不夠檔次的投資人”退出,因為“你是來通過我賺錢的,而不是我需要你的投資”——就是這么殘酷,當初它可能是小卡拉米,但當它的名氣比你大的時候,你反而成了“不夠資格同桌吃飯”的人,你是它的投資人,讓它覺得“掉檔”。
但巴菲特是可以輕易拿到這些項目的報價的,即當你的名氣增加,別人會優先考慮你,甚至以更低折扣的籌碼價格讓你進入,還希望你長期在里面,因為你的投資本身就是一種背書,剩下的就是你篩選的問題了。段永平,馬斯克也差不多,他們的投資或者一言一行都有帶動作用,這種帶動作用,除了讓自身獲得籌碼的代價更低以外,市場的大量跟隨,也會讓他們的投資成本處在一個更安全的位置。
所以你說巴菲特不為了賺錢嗎?不一定要巴菲特去某音帶貨才叫利用名氣賺錢的。雷軍,馬斯克,巴菲特的名氣變現路徑本質上是一樣的,他們帶自己的貨就夠了——只有濫發別人產品廣告的變現方式,才是天花板有限的,因為它沒有乘數效應,接一單只能賺一單的固定廣告費。
所以企業家要不要做網紅?如果你的名氣能給你的企業帶來長期的乘數效應,且你自身有網紅基因,那就可以嘗試做。但如果你本身作為一個企業家,是新開辟了一個自媒體賽道,最后是通過自媒體本身的例如接廣告,用流量給別的品牌賦能的方式去變現,那就沒必要了,除非你的企業已經不行,你想關門轉型了。
那企業家做網紅有沒有負面作用?當然有,比如你本身就沒有網紅基因,強行要打造成網紅,這個過程本身就很負面。因為你的團隊需要付出大得多的代價,它也會占用你非常高比例的精力(沒有鏡頭表現力的人只要錄過幾次視頻,就知道我在說什么),讓你只有更少的時間專注在本職業務里,而且還做不好。
以及你本身如果有一些你的客群不太喜歡的特質,那也容易遭到反噬。因為企業家網紅,本質上是先成為企業家,再成為網紅,你的客群是先認可產品,再認識你的,假如你自身形象,做法,言論與此不符,你的客群會認為“我靠,老板怎么這么抽象,怎么是這樣一個人”,那就等于是帶著企業去重新篩選一遍客群了,這個代價極大,可能會把企業弄死。比如董明珠就挺抽象的,登味也很重,但是她自己不覺得——根基不夠深,標準化不夠強的企業被她整來整去,很可能就整死了。
整體而言,企業家如果基因匹配,還是可以嘗試去成為網紅的,因為它對生意有杠桿作用,利大于弊。但如果“八字不合”,或者它都沒法給你現有的生意帶來增益,那還是算了,因為網紅是一個全新的賽道,其成功難度不亞于一次全新的創業。如果一個企業家明明跟網紅相性不符,卻盲目模仿,甚至就是奔著掌聲和“被人看見”而刻意增加曝光,那就是企業完蛋的先兆了。
(完)
我是蔡壘磊,感謝你的閱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