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鄧波
據新華社報道,12月13日下午,位于廣東江門鶴山市的南新高速西江特大橋施工棧橋發生一起汽車墜河事件,造成車內一家5口死亡。西江特大橋是南新高速全線核心控制性工程,于2024年底開工建設,施工單位為中鐵廣州工程局。西江特大橋施工棧橋平時僅供施工車輛進出,事發后,施工現場已圍蔽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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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項目現場
據羊城晚報等媒體報道稱,墜河的車輛載有廣州游客一家五口,駛入無任何阻攔的施工通道后,徑直墜入西江。事發次日墜河車輛被打撈起,車內5人全部不幸遇難,包括4個大人、1個小孩。事發當天,他們專程到古勞麗水周邊游玩,傍晚駕車途經該施工點,由于該施工點沒有安全圍欄及阻攔設施,駕駛員誤入施工通道,釀成慘劇。
施工現場為何不設圍擋?12月26日,極目新聞記者就該事故相關情況聯系中鐵廣州工程局涉事項目工作人員,其表示不清楚具體情況,項目現在已經停工。
事發地古勞鎮鎮政府工作人員回應記者表示,不清楚情況,需聯系上級宣傳部門。鶴山市應急管理局稱,當地已經成立工作專班處置這起墜河事故,相關情況需聯系鶴山市委宣傳部。記者多次致電鶴山市委宣傳部,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向極目新聞記者表示,施工單位中鐵廣州工程局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按規定設置封閉圍擋與阻攔設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關于現場安全防護與風險管控的強制性要求,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若情節嚴重,相關責任人則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面臨刑事追責;單位及相關人員還將承擔行政處罰與民事賠償責任。
趙良善指出,民事賠償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58條規定,施工場所未設明顯警示與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施工方承擔侵權責任;上述各方按過錯程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優先賠付遇難者家屬損失。“監理單位未發現并制止施工單位安全防護缺失,未履行法定監理職責,應承擔監理失職責任,面臨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同時承擔民事連帶賠償責任。屬地監管部門(如交通、住建、應急等部門)若存在日常監管缺位、未及時排查整改重大隱患,相關人員可能被追責,構成玩忽職守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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