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26日訊 昨日,海新能科(證券代碼:300072.SZ)發布相關公告披露,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向興寶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興寶信托”)申請融資業務,金額不超過9,000萬元(需在信托成立前按照信托規模的1%繳納信保基金,金額不超過90萬,到期后退還),期限不超過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的控股股東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國投集團”)對上述融資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額度不超過9,000萬元,公司按照實際擔保金額的0.5%向擔保方海國投集團支付擔保費,支付擔保費總額不超過45萬元(最終融資額度以合同為準)。
海國投集團為海新能科持股5%以上股東的控股股東,其通過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海國投集團全資子公司)間接持有海新能科股份134,908,721股,占海新能科總股本的5.74%。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海國投集團為海新能科的關聯法人,上述向海國投集團支付擔保費事項構成關聯交易,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海新能科股東會審議。
公開資料顯示,興寶信托是一家全國性非銀行金融機構,注冊地在新疆烏魯木齊市,其前身新疆國際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國投”)成立于1987年,是新疆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屬的國有金融機構。2008年5月,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原華融公司”,現為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組新疆國投的基礎上設立華融信托,后經增資擴股及引進戰略投資者,華融信托(后更名為“興寶信托”)注冊資本增至30.36億元,原華融公司為控股股東,其他股東包括:長城人壽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華策集團有限公司、新疆凱迪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恒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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