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故事要從兩年前說起:
2023年4月,上海某券商研究所的辦公室里,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鄒某正忙著組織撰寫一份關于江蘇利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研究報告。這份報告后來如期發布,觀點鮮明、邏輯嚴密,首次給予利通電子“增持”評級。
但沒人想到,這篇看似專業的研報背后,竟藏著一筆18萬元的“好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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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敗露是在一年多之后。2025年1月13日,鄒某在家中被上海警方傳喚到案。同一天,他的同事、電新行業高級分析師程某也在公司被帶走。兩人隨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他們接受他人請托,利用職務便利,有償為上市公司撰寫研報以提升其股票市場關注度。
這不是小說情節,而是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剛剛判決的一起真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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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2023年4月,鄒某和程某應宋某甲(另案處理)之邀,開始為江蘇利通電子“服務”。鄒某負責組織撰寫研究報告,程某則充當聯絡人,負責在鄒某與宋某甲之間傳遞信息,甚至親手轉送現金。事后,鄒某實收18萬元,程某拿走5萬元。
有趣的是,這筆交易的時間點與東方財富證券當年4月發布的一份研報高度吻合。該報告題為《面板產業觸底反彈,LCD精密金屬結構件龍頭有望充分受益》,署名分析師中有一位姓鄒的電子首席——業內普遍認為,此人正是本案中的鄒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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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耐人尋味的是,這位鄒姓分析師此后還于2023年12月再度發布深度報告,繼續維持對利通電子的“增持”評級,稱其“AI算力租賃服務打造第二成長曲線”。彼時,他已從東方財富證券跳槽至東北證券。然而,據中國證券業協會公開信息,東北證券并無名為“鄒杰”的注冊從業人員。而財通社援引知情人士說法稱,此人可能就是鄒杰,且目前已不在東北證券任職。
法律沒有給這場“專業服務”留情面。2024年12月,程某主動向大連警方投案;2025年初,兩人均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發后,全部贓款已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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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鄒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萬元;程某同樣罪名成立,獲刑八個月,緩刑一年,罰金10萬元。違法所得依法追繳。
判決書中特別提到,兩人均認罪認罰,鄒某有坦白情節,程某則因自首獲得從寬處理。法律給了他們改過的機會,但職業聲譽恐怕難以修復。
這起案件揭開了賣方研究灰色地帶的一角。在資本市場,“研報”本應是獨立、客觀的投資參考,但在某些人手中,卻成了一種可標價的商品——一篇18萬,明碼實價,童叟無欺。
諷刺的是,利通電子作為一家主營液晶顯示精密金屬結構件的老牌制造企業,或許從未想過,自己會被卷入一場關于“吹票”的司法風波。而那些曾被“增持”評級鼓舞的投資者,如今回看那份研報,恐怕也會多一分警惕。
畢竟,在資本市場上,最貴的從來不是股票,而是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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