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寧公安
12月16日
張女士(化姓)在滬杭高速
長安服務區內
停車買了點東西
大概10分鐘就回到了車上
下了高速后
卻發現車內的兩瓶茅臺酒不見了
“我肯定鎖了車!”
據張女士回憶
自己平時停車習慣挺好的
也確定自己當時
按下了鎖車鍵
海寧警方通過調查
判斷這很有可能是一起利用
汽車電子干擾器
盜竊車內物品的案件
又通過研判分析
調取周邊監控
排查到了可疑人員
4名男子
戴某毫、戴某明、戴某峰、許某康
有重大作案嫌疑
而此時,4人已經逃往江西方向
12月17日
海寧警方在江西德興某酒店內
將4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并當場查獲
被盜的茅臺酒以及作案工具
▲干擾器
據交待
幾人從網上購買電子干擾器后
打算從海寧出發一路往北
到各個服務區內
“碰碰運氣”伺機作案
趁著張女士下車鎖車那一刻
利用電子干擾器干擾鎖車
導致汽車其實并未上鎖
從而進入車內實施盜竊
只是沒想到才過了一天
民警已經出現在了自己的面前
目前
戴某毫、戴某明、戴某峰、許某康
已被海寧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廣大車主朋友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停好車輛后記得關好門窗,上鎖后,養成再拉一拉車門確認是否上鎖的習慣。不要在車內存放大額的現金和貴重物品。
通訊員:沈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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