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2月25日報道,一紙限制消費令,讓演員李宏毅的名字再次沖上熱搜,這次不是因為新劇,而是一樁高達1118萬元的合同糾紛。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近日對李宏毅采取限高措施,申請執行方正是曾與其深度合作的湖南芒果娛樂有限公司,瞬間點燃了公眾對“未成年簽約”與“天價違約金”的討論。
![]()
![]()
![]()
![]()
根據法院公開信息,這起合同糾紛案已于2025年12月8日立案執行,執行標的額精確到1118.028萬元。由于李宏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依法對其發出限制消費令。這意味著,他今后將被禁止乘坐飛機、G字頭動車組列車、軟臥,也不能在星級以上場所高消費、買房買車、旅游度假等,生活與工作出行將受到實質性影響。
![]()
這筆千萬債務的源頭,要追溯到2014年。當時,年僅15歲的李宏毅因參與真人秀《變形計》初露頭角,隨后與芒果娛樂簽下合約。據悉,合同由其監護人代為簽署,核心條款約定:芒果娛樂提供培養資金,而李宏毅若私自接洽演藝工作,不僅需上交相關收入,還需按剩余合同年限,每年支付高達100萬元的賠償金。如今看來,這份在未成年時期締結的合約,成了今日糾紛的“伏筆”。
消息一出,網友評論區立刻“炸鍋”。不少人將矛頭直指合同本身,質疑其公平性:“用十幾歲時簽的合同來追責,這算不算‘霸王條款’?”“每年賠100萬,這違約金是不是高得有點離譜?”更有網友犀利總結:“這莫非是經典的‘賣身契’劇情照進現實?”
![]()
除了對合約本身的爭議,粉絲和劇迷更擔憂其演藝工作的前景。李宏毅手中握有《烽影燃梅香》《十萬狂花》《朝陽公主》等多部待播劇,限高令是否會導致這些項目擱淺?不過,法律人士指出,限制消費令主要針對個人高消費行為,并不直接限制其參與影視拍攝或作品播出。事實上,其近期主演的《天書黎明》《勿擾飛升》等劇均如期播出,未受影響。業內擔憂更多集中于,此類糾紛可能影響資方對其商業穩定性的評估。
從憑借《變形計》走入大眾視野,到如今因千萬債務被“限高”,李宏毅的十年演藝路可謂一波三折。這場糾紛不僅是一樁簡單的合同執行案,更像是一面鏡子,照出了娛樂圈早期簽約中常見的“未成年權益保障模糊”與“天價違約金陷阱”等老問題。當“監護人代簽”的法律效力遇上成年后的職業發展,這筆舊賬究竟該如何厘清?這不僅是李宏毅需要面對的個案,也值得整個行業深思。
編輯:文小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