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魯山28歲新娘墜亡事件過后,希望那些催婚的家長都能消停了。
催婚導致一條正是盛年的女性生命凋零,讓人痛心了。
此前,媒體報道,新婚當天墜亡的28歲女教師遺體無人認領,導致在墜亡點擺了一天一夜無人管。
因為女方家認為:女孩已經出嫁,屬于男方的人了,自然由男方負責安葬。
但是男方家不認:都沒有完成結婚儀式,新娘不是自己家的人,仍然屬于女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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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此很痛心,生前被逼婚,死后被甩鍋,她真的太可憐了。
不過很快有辟謠,不是婆家娘家不管,是一樓的住戶需要賠償,才讓帶走遺體,畢竟人家好好的房子變成了兇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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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最新動態傳來。
女教師已經由娘家火化安葬了,事情到此也算有了個了解,希望年輕的她能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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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是一個中學歷史老師,有編制,工作體面。父母一直以“必須結婚,完成人生任務”為理由催她結婚,無論如何都要結婚,她用生命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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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她的命運是很多農村出生的女生的命運,到了結婚的年齡,父母給安排相親,如果對方長得稍微端正些,經濟也過得去,給得起女方提出的彩禮要求等,女方父母就會一個勁的勸女方同意,不管女方喜歡不喜歡,最后大概率女方父母和男方家里人敲定結婚事宜,而作為當事人的女孩本身,好像是一個物件,從娘家“賣”到婆家。
多么可悲的一生啊。
這個女教師她受過了好的教育,思想覺悟高,對于這種婚姻,她肯定是痛苦的,排斥的,但是父母以及親戚朋友的勸告,太沉重了。
明明她婚禮前一天發朋友圈說要取消彩禮,要退禮金,可是最后又被家里人壓制下去了,全家人沒有一個人在一天她的想法,最后她在婚禮當天,沒有穿婚紗,從婆家的婚房里,一跳而下,選擇以死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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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娘家人在得知她墜亡后,非常難過,哭得死去活來。
她娘家人的說法是:父母只是希望孩子能早點有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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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父母對于女兒的看法是,需要結婚去找個家。難道現在的家不是她的家嗎?難道她不結婚就得被父母趕出去嗎?難道女兒的宿舍不能住嗎?租個房子不能算是家嗎?
據報道,女孩沒有哥哥,只有一個弟弟,已經成年,姐弟感情好,弟弟得知姐姐墜亡后,哭得死去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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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但凡他們家里人能將女孩當作一個人 ,聽聽她的意見,考慮一下她的內心,這個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在這個事情上,男方一直沒有正式出面發聲。很多網友覺得:真正可憐的是人家男方,好好的婚房變兇宅,花了幾十萬的婚禮,介紹費,彩禮等,全部打水漂了。
但是我想說,其實男方應該也有一定的責任的,他從和女方的相處中,肯定也感覺到了女方的排斥,既然如何,其實應該敏銳的察覺到女方的不愿意,沒必要推進婚后的進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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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父母都喜歡催婚,其實父母催婚的核心絕非單純的干涉或控制,而是帶有強烈的完成任務性質,這種思維根植于他們所處年代的共性認知。
在他們的成長語境里,人生就是按部就班的流程表,到了特定年齡就該升學,工作,成家,生子,婚姻不僅是個人選擇,更是對家庭、對社會的一份責任答卷,是養育子女過程中必須落地的最后一環,這種認知早已內化成他們的本能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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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能簡單判定這種想法是錯的,因為它源于那個物質與精神生活相對單一的時代,婚姻往往和穩定、生存緊密綁定,是保障生活的重要方式,但當他們把這套固化的時代標尺直接套用在當下的子女身上時,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巨大局限。
如今的年輕人早已不再將婚姻視為人生必做題,更追求精神契合與生活質量,看重的是婚姻里的尊重,理解與同頻共振,而非到點完成的任務,父母用過去的經驗衡量當下的婚戀觀,自然會與子女的真實需求產生錯位,催婚的初衷雖是關心,卻因時代認知的鴻溝變成了兩代人之間的矛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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