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正式施行。這部歷經三次審議、共6章144條的法律,針對19年來社會治安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修訂,卻因“吸毒記錄封存”等規定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網友圍繞制度初衷、執行邊界等提出諸多疑問。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從五個方面作出權威回應,厘清認知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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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訂并非憑空增設記錄封存制度,而是在二審稿未成年人記錄封存基礎上,回應社會各界減少“一次受罰、終身受限”的訴求,參照相關法律規定擴展至所有治安違法記錄,歷經公開征求意見、反復論證后形成。針對“為特定人群開綠燈”的質疑,負責人明確強調,憲法確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不容突破,立法不受任何特殊利益群體影響,任何違法行為都將依法追究。
核心爭議焦點“吸毒記錄封存”被作出清晰界定:封存并非消除或刪除記錄,相關信息仍完整留存,僅限制隨意查詢與公開,國家機關辦案、有關單位按規定查詢等情形除外,且查詢單位需嚴格保密。這一制度與刑法形成明確銜接,吸毒屬于治安違法行為,而走私、販賣毒品等犯罪行為仍將被依法重罰,最高可處死刑,我國禁毒打擊力度從未松懈。
回應還明確,吸毒記錄封存并未改變現有管控體系。我國早已建立自愿戒毒、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等完整制度,對吸毒人員實行動態管控與定期檢測;同時,幼師、網約車司機等關鍵崗位的“無吸毒記錄”準入要求不受影響,相關單位可依法查詢,確保公共安全底線。
此次熱議本質上是公眾對法治公平與安全的關切表達。法工委的權威回應既彰顯了“懲戒與挽救并重”的法治溫度,也筑牢了維護公共利益的制度防線。隨著法律正式施行,唯有嚴格依法執行,才能讓制度在懲罰違法、保護權益、促進社會修復之間實現精準平衡,推動法治文明持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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