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鹽城市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張利華為鹽城市數據局局長。此前,張利華為鹽城市阜寧縣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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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利華 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張利華,男,漢族,1975年8月生,江蘇響水人,大學學歷,學士學位 ,199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8月參加工作 。
張利華曾任鹽城 濱海港經濟區黨工委書記,亭湖區委常委、鹽城環保產業園管委會主任,亭湖區委常委、鹽城環保科技城黨工委書記,亭湖區委副書記、鹽城環保科技城黨工委書記等職。
2018年12月, 張利華 任阜寧縣委副書記、代縣長,并于2019年1月去代轉正。2021年7月, 張利華 任阜寧縣委書記。今年11月,張利華卸任阜寧縣委書記職務,至此番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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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胡柏林為鹽城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
決定任命潘迎華為鹽城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決定任命張利華為鹽城市數據局局長。
任命仲明桓、林毅為鹽城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程登健、何娟、張佳、邵森弟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余佳、崔恒春為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季軍為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徐永成為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趙啟兵、韓英為鹽城市大中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顧偉為鹽城市大中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宋文筍為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高維華的鹽城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決定免去胡柏林的鹽城市數據局局長職務。
免去程登健的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何新龍的鹽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李霞的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趙啟兵、韓英的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陶運梅的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免去王瑞華的鹽城市大中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免去季軍的鹽城市大中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職務。
來源|人民網江蘇、鹽城人大丨編稿:劉姐丨審核:蔡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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