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拿錢寫文案,得先曬賬本?”——朋友圈剛刷到這條,心里咯噔一下。誰家KOL沒接過海外基金的項目?要是真登記,底褲都得掛網上。
別慌,先把話挑明:這次調研的《外國影響透明度登記》,盯的不是普通商務合作,也不是學術交流。它像一把篩子,專撈那些披著“研討會”“基金會”外衣,實則替境外勢力改風向的“隱形玩家”。說人話:拿外國錢、干國內事、影響政策或輿論的,才要登記。正常生意、讀書、拍片,照舊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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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新鮮,其實美國1938年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就在干同樣的事。華盛頓的游說公司每年得給司法部交表格:誰給的預算、寫了哪幾篇推文、見了哪個議員,一條條寫得比超市小票還細。澳洲、加拿大也照抄作業。中國現在只是補課,把“國際慣例”翻譯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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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操心的,是那些在灰色地帶游走的“中間人”。比如某環保組織,去年收了歐洲某基金200萬美元,轉頭把一份“中國煤電危害全球”報告推上熱搜;再比如某律所,幫境外客戶寫法律意見,順帶把“司法改革建議”塞進全國人大提案。以前沒人問錢從哪來,以后得實名打卡,連PPT里的金主logo都得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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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不是定罪,更像給公眾一個“配料表”。就像買飲料先看含糖量,觀眾看到“本片由××基金會資助”,自然心里有桿秤。對當事人來說,麻煩肯定有:申請流程、定期更新、公開賬本,一套組合拳下來,時間成本蹭蹭漲。但換個角度,這也是洗白的機會——光明正大寫“資金來源:某國發展署”,反而省得被截圖挖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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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擔心“誤傷”正常交流。別忘了,制度留了口子:高校聯合科研、跨國企業CSR項目、文藝片合拍,只要不走“干預政策”路線,都不在射程內。真正要皺眉的,是那些“嘴上公益、心里算盤”的買辦——再想用“獨立學者”身份帶節奏,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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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國家安全感不是玻璃心,是防盜門。以前門沒鎖,誰都能遞小紙條;現在裝了貓眼,遞紙條可以,先得亮身份。至于門里的人聽不聽,那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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