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正式裁定黎智英三項罪名成立。
這個名字曾在香港街頭、國際新聞、外交聲明中反復被提及,如今終于畫上了一個法律意義上的句號。
相比之下,喧嘩的反而是遠在大洋彼岸的政客與外交官。一個司法判決,卻成了國際輿論的交鋒場,這到底是審判,還是另一種戰場?
判決這天,黎智英穿著深色西裝,在三位法官面前聽完了超過300頁的判決書。庭外沒有涌動的人潮,沒有高舉標語的抗議者,只有媒體記者按下快門的聲音。
和2019年那個喧囂、撕裂的夏天相比,這樣的靜默幾乎顯得不真實。
但這恰恰是香港當下的真實寫照——一個經歷了劇烈震蕩后的社會,在嘗試重新找到秩序的節奏。
法院認定,黎智英不是什么因為“說了幾句話”就被定罪的“政治犯”,而是長時間、系統性地利用其媒體平臺,與外國勢力勾連,推動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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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內容一一對應國家安全法中的相關條款,法院也給出了法律上的嚴密推理。
而香港社會的反應更具象征意義。曾經被視為“民主英雄”的黎智英,在今天的香港已經不再激起太多情緒。
人們更關注這場審判是否依法、證據是否充分,而不是案件背后的政治標簽。這種“去政治化”的關注方式,是香港社會心理一次重要的轉折。
經歷了無數次街頭沖突、國際關注、輿論撕裂后,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開始意識到,情緒不能解決問題,法律才是城市能繼續前行的橋梁。
但就在香港走向“冷靜”的同時,遠在華盛頓的特朗普卻搶先一步跳出來發聲。他稱這起判決“違反人道”,喊話中方“立即釋放黎智英”。
緊接著,G7也迫不及待地跟進,發布聯合聲明,強烈要求釋放黎智英。
只是令人費解的是,他們一句話都沒有提判決理由、沒有討論證據鏈、甚至沒有表現出對法律程序的哪怕一點點尊重。
這種脫離本案內容的政治化反應,很難讓人相信他們是在“捍衛法治”。更像是在借黎智英這塊牌,繼續打他們那套對華的戰略牌。
特朗普和G7的表態,幾乎是照著“輿論干預劇本”來的。熟悉的語氣、熟悉的臺詞、熟悉的立場。
他們甚至沒有假裝自己在關注法律,只是單刀直入地扮演了“政治干預者”的角色。
這就有趣了。平時高喊“司法獨立”、動輒批評別國“干預司法”的他們,在香港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之后,卻集體跳出來說“不行”。
判決有沒有問題?證據是否成立?程序是否合規?這些他們統統不關心。他們要的不是法律答案,而是政治效果。
這其實不是第一次。從孟晚舟案,到阿桑奇案,西方一些國家早就習慣了“法律為政治服務”的操作。只是輪到中國司法系統執行時,他們就換上一副“價值觀守門人”的面孔。
黎智英案之所以引爆外交場,核心并不在案件本身,而在于它觸碰了西方在香港曾經的“影響力通道”。
黎智英不是一個普通的媒體人,他是部分西方政客在香港的“橋梁”,是他們影響本地局勢的“話語代理人”。
一旦這條通道被切斷,他們等于失去了對香港局勢的“遙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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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必須“救”。哪怕明知無望,也要表個態,撐個場。這不是出于人道,而是出于戰略。
但他們忽略了一個事實:如今的香港,已經不再是2019年的香港。市民對“外部干預”的耐受度大大降低,對“法治”的關注度明顯上升。
你可以不喜歡這個判決,但你不能否認,這是站在完整證據與法律邏輯之上的審判。
用“政治綁架司法”的方式,來指責中國司法系統“政治化”,這本身就是一種諷刺。
而諷刺還不止于此。在全球范圍內,“司法獨立”越來越不是一個“國內事務”,而成了地緣政治的戰場。
這種“跨境干預”的趨勢,正在重塑國際輿論的構造方式。每一個涉及敏感人物的審判,都可能被放大、扭曲、利用。香港不過是這場認知戰中的最新戰場之一。
黎智英案的判決,既是一次法律行為,也是一場輿論戰爭。而在這場戰爭中,最值得注意的不是外界的聲音,而是香港社會的態度轉變。
過去幾年,情緒主導了香港的公共空間。從立法會沖擊,到街頭激進抗爭,理性、程序和規則一度被邊緣化。
如今,當法院作出對黎智英的定罪,而社會并未陷入情緒化的對抗,反而在關注庭審細節與法律依據時,這種“冷靜”本身,就是一次深層的社會心理重建。
這說明,香港正嘗試從“政治運動社會”轉向“法治治理社會”。不再把公共議題簡單貼標簽、劃陣營,而是回到程序正義、依法治港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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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種轉變不會一蹴而就,但這次判決的社會反饋,確實是一種信號——一個更成熟、務實的香港正在形成。
而中方的態度也透露出清晰的信息:在國家安全問題上,香港不會妥協。黎智英案并不是孤立事件,而是一個象征性節點。
它傳遞的是一種“底線”:國安法不是裝飾品,外部壓力不會影響司法進程。
這在國際法和主權原則中,也是應有之義。國家安全從來不只是警察的事,更是一個政治共同體能否維系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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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國家都不會容忍本國政客與境外勢力勾連、推動制裁、破壞政權穩定。
美國自己對此類行為的打擊力度有多大,大家都心知肚明。那么,為什么輪到中國時,他們就換了標準?
這就是“價值觀外交”的破綻。當“自由”“人權”“法治”成了可以隨意選擇的標簽時,這些詞本身就失去了公信力。
長期來看,這種“雙標”行為會不斷蠶食西方國家在全球的道義資本。你不能一邊說“我們捍衛法律”,一邊又在別人依法判決時高喊“立即釋放”。這種前后不一的態度,遲早會讓人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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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黎智英案的終審判決,不只是對一名被告的定罪,更是對一個時代的告別。
它標志著香港從“政治激情”走向“法治冷靜”,也標志著外部干預在香港的空間正在縮小。
這場判決讓我們看到,司法不只是法庭上的攻防,也是一場更深層次的國家主權維護戰。而在這場戰中,誰在堅持法律,誰在操縱輿論,已經越來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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