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調你去新部門當負責人,前景超好,趕緊簽轉崗協議!不簽就自己離職。”
“新崗位的職責、績效標準呢?薪資辦公地點變不變?”
“還在籌建,后續完善,口頭保證不變!不同意就先回家休假,等通知。”
這樣的對話,是不是讓你瞬間頭皮發麻?
職場里,不少公司想“卸磨殺驢”又不想掏賠償金,就會用這種“軟刀子”逼員工主動辭職——調崗降薪、惡意加活、績效找茬、冷暴力架空……據數據顯示,近6成勞動爭議都和“變相逼退”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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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打工人要么忍氣吞聲主動離職,要么慌不擇路跟公司硬剛,最后反而吃了虧。其實這些套路看似唬人,大多踩了法律紅線。今天就結合真實案例和法律依據,給大家整理一份「調崗降薪逼離應對全指南」,讓你從容維權、不吃暗虧!
一、先認清:公司逼離的4大常見套路
公司逼離的手段再隱蔽,本質都是為了規避經濟補償。這4種套路最常見,早認清早防備:
套路1:“畫餅式”調崗,實則逼你走人
就像開頭的對話,公司嘴上說“新部門負責人、前景好”,實際是把你調到閑職、無關崗位,甚至口頭承諾薪資不變,卻拒不書面確認。更狠的是直接裁撤你原崗位,逼你“要么轉崗要么離職”。
還有更過分的“羞辱式調崗”:技術工程師被調去倉庫理貨,市場經理轉崗做行政打雜,薪資還跟著降好幾千。北京就有案例,60歲的范某被公司單方面調崗,拒絕后直接被辭退,最后法院判公司違法,支付了賠償金。
套路2:惡意加大工作量,找茬施壓
平時工作量剛好飽和,突然被要求一人身兼數崗,或者KPI高到離譜(比如原月銷10萬驟漲到50萬)。你要是完不成,就扣績效、說你“能力不足”,逼你主動離職。
套路3:“能力不足”背鍋,變相辭退
平時績效都合格,突然被打“不合格”,用“效率太低”“能力不匹配”當借口,要么降薪要么逼離。更陰險的是,既不提供培訓,也不合法調崗,直接以此為由辭退你。
套路4:冷暴力架空,逼你崩潰
不調崗也不降薪,但把你移出工作群、收回電腦權限、開會不通知你,長期不安排工作,讓你每天“坐冷板凳”。精神壓力大到讓你主動提離職,還沒法說公司違法。
二、核心原則:這3件事絕對不能做!
遇到逼離,第一反應不是“硬剛”或“妥協”,而是守住底線。這3件事做了,大概率會吃虧:
不主動辭職:主動離職=放棄所有經濟補償!哪怕公司口頭承諾“后續補錢”,沒有書面協議都不算數;
不隨意簽字:《調崗同意書》《績效不合格確認單》《自愿放棄補償協議》,只要涉及權益放棄、責任認定的文件,沒看清絕對不簽!就算被迫要簽,也要在旁邊注明“不同意此條款,無合理依據”,并拍照留證;
不曠工、不違紀:公司讓你“回家休假”“不用來上班”,千萬別聽!一旦曠工,反而會被公司抓住把柄,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由合法辭退。
三、應對指南:4步反殺,守住權益
記住核心邏輯:不妥協、留證據、守崗位、依法維權。具體分4步走:
第一步:明確拒絕,書面留痕(關鍵中的關鍵)
口頭拒絕沒用,一定要在24小時內通過「微信+郵件+EMS快遞」三種方式,向公司發送《調崗/變更合同異議書》,明確表達拒絕態度。
模板參考:“本人于X年X月X日收到《調崗通知書》,因新崗位與原勞動合同約定崗位不符/薪資降低X%/工作地點變更無合理依據,且未與本人協商一致,現正式提出異議,要求恢復原崗位及薪資。請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提供調崗的合法依據(如業務調整證明、考核標準等),否則視為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無效。”
同時,對公司的口頭通知、威脅談話進行錄音,調崗通知書、聊天記錄拍照保存,所有溝通都要“留痕”。
第二步:死守原崗位,正常出勤
不管公司怎么說,都不要去新崗位報到!每天正常在原崗位打卡上班,就算沒活兒干,也整理過往工作成果、學習公司制度,拍照留證。
如果公司不讓你進辦公區、關閉考勤權限,就用手機拍視頻(記錄時間、地點、不讓進的場景),同時發郵件報備出勤情況,甚至可以報警留證——證明是公司不讓你工作,不是你曠工。
注意:一旦你去新崗位超過1個月,可能被認定為“默認同意調崗”,后續維權就被動了!
第三步:針對性應對不同套路,收集關鍵證據
不同套路有不同的應對重點,核心是“精準收集證據”,讓公司的違法操作有跡可循:
應對“調崗降薪”
證據清單:勞動合同(證明原崗位、薪資)、調崗通知書、你的異議郵件/快遞回執、考勤記錄、工資流水(若降薪)。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變更勞動合同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公司單方面調崗降薪無效。
應對“惡意加活”
證據清單:原崗位職責說明、新增工作量的通知、你提出異議的溝通記錄、同崗位同事的工作量對比、加班記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第四十一條——延長工作時間需雙方協商,每日不超過1小時。
應對“能力不足”背鍋
證據清單:過往合格的績效成績單、項目成果、客戶反饋、公司未提供培訓的證明、同崗位考核標準。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公司認為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必須先培訓或調崗,仍不能勝任的才能辭退,還需支付經濟補償(N);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額外支付代通知金(N+1)。若公司拿不出證據證明“能力不足、培訓/調崗合法”,就是違法辭退,需支付2N賠償金。
應對“冷暴力架空”
證據清單:被移出工作群的截圖、電腦權限被關的提示、每日向領導申請工作的郵件/微信記錄、同事證言。
應對方法:每天主動發消息“要活兒”并留痕,持續30天沒工作安排的,發《要求提供勞動條件通知書》,引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要求公司限期回復。逾期不回應的,可觸發被迫離職。
第四步:主動出擊:被迫離職+依法維權
如果證據收集充分,不想再跟公司耗著,就可以主動發起“被迫離職”,還能拿到經濟補償。
關鍵要點:
示例:“陳經理,因貴單位存在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現正式通知與貴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本通知已通過郵箱發送,紙質版已郵寄至公司前臺。”
四、維權路徑:3種方式,按需選擇
如果公司拒絕補償,或直接辭退你,別慌,這3條維權路徑可以選:
最后提醒:這2個關鍵數字要記牢
維權時涉及的補償標準,別搞混:
N(經濟補償):工作滿1年補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按1年算,不滿6個月補半個月工資(工資按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2N(違法解除賠償金):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需支付2倍經濟補償;
N+1(代通知金):公司以“不能勝任工作”辭退你,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額外支付1個月工資。
寫在最后:職場維權的核心不是“硬剛”,而是“有理有據、從容應對”。遇到調崗降薪逼離,別慌、別忍、別亂簽字,記住“書面拒絕留痕、死守原崗位、精準收證據、依法維權”這16字口訣。法律始終是打工人的后盾,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才是最穩妥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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