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魯縣建華鎮永安村,一起涉及基層工作人員的紀律處理案件,因當事人宋文彬的持續申訴,逐漸引發公眾對處理流程規范性的關注。這起案件不僅關乎一名基層工作者的個人名譽,更牽動著大家對紀律審查流程嚴謹性與結果公正性的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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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退牧還草資金的預支與核銷是宋文彬遭遇的第一個風波,那么崔某信要款事件的“變臉”,則徹底將他推向了風口浪尖。2009年,崔某信因村上欠其外甥姑爺的工程款,向宋文彬要款2000元。
宋文彬表示,村上欠他外甥姑爺工程款,當時他外甥姑爺家里急用錢,找宋文彬幫忙給算一下工程款,但當時村上也沒有錢,為此宋文彬和別人那說給崔某信借3000元,當時宋文彬讓崔某信去拿的錢結果給了2000元,崔某信打的收條經手人是宋文彬簽名,村主任也簽了字。為此他把 2000 元給人家了,收條也就放在了宋文彬手上。因為2000元是我(宋文彬)付的,下帳到我賬面也是合理的,紀委在核算賬目給予宋文彬處分的時候,說是宋文彬改據了。
然而,在縣紀委的調查中,這筆要款卻被指為宋文彬涂改賬目、侵占村集體資金的證據。“我根本沒有涂改任何賬目,所有的操作都是公開透明的。”宋文彬堅稱,自己只是按照村務管理的常規流程操作,卻無辜背上了“涂改賬目”的罪名。
宋文彬指出,調查過程中未全面收集證據,僅依據村會計等少數人的陳述便作出處分決定。在崔某信款項事件中,未向崔某信本人核實情況,也未深入核查款項實際用途及核銷的合理性,僅憑單方面說法就認定 “涂改賬目”,不符合公正處理的基本要求,損害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宋文彬稱,案件曾由相關司法調查部門介入,期間他被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半個月,相關部門試圖讓其認可指控,但他始終堅持清白。最終,相關司法調查部門未收集到實質性證據,也未將案件移送法院審理便擱置,在關鍵證據未核實、證據鏈不完整的情況下未依法推進后續程序,不符合相關處理流程。
堅守公正底線,期盼還原真相
宋文彬作為一名為村集體勤懇工作多年的基層干部,因該爭議案件被開除黨籍,如今已年過六旬的他仍心系村子發展,這樣的結果令人惋惜。這起案件不僅關乎宋文彬個人的清白與名譽,更關乎公眾對基層治理中紀律審查程序公正、結果公正的信任。
從案件經過到處理過程中暴露的諸多疑點不難看出,該案處理存在程序不夠規范、證據不夠充分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僅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也可能影響公眾對相關部門的信任。
我們呼吁上級相關部門高度重視該申訴案件,依法依規進行全面復查,深入核查案件事實,還原事件真相,給當事人一個公正的結果。同時,希望以該案為鑒,進一步規范基層紀律審查程序,強化證據意識和程序意識,確保每一起案件的處理都經得起事實和時間的檢驗。
公正透明是基層治理的生命線,只有堅守程序公正、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才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贏得公眾的信任與支持。期待這起案件能得到公正妥善的處理,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亮每一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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