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磊
小知識
明末清初的中國書法領域,正處于一種承前啟后的變動期。當時董其昌所倡導的淡雅秀逸之風影響廣泛,但學者往往只得其表,未能深入,致使書風在部分實踐中趨向柔靡。
與此同時,另一種現象也開始出現。一些書寫者過分強調心性抒發,將即興揮灑等同于藝術創造,從而忽略了書法藝術長久以來法度規范。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情境中,王鐸明確提出了“學書以師古為第一義”的主張。
既源于王鐸個人數十年的書寫實踐,也是他對當時書壇風氣的一種自覺反思。
王鐸(1592–1652)的一生跨越明清兩代。他在明朝官至高位,明亡后出仕新朝。
在藝術上,王鐸始終將《淳化閣帖》及王羲之、王獻之的法書視為根本,晚年更直言“獨宗羲、獻”,凸顯了其對晉人法度的尊崇。
他的書學見解,散見于大量的作品題跋之中,這些文字記錄了他的臨池心得,也逐步構建起一套關于如何學習書法的理性認識。
王鐸所強調的“師古”。是一個包含多重思考的、具有方法論意義的觀念。要把握其“第一義”的權重。
在王鐸看來,師古的首要作用在于為書寫確立可靠的法度依據。他批評當時一些書家的狀態是“以臆騁,動無法度”,并以“如射不掛鵠,琴不按譜”來比喻那種脫離規范的行為。
這種批評指向很明確,即晚明部分書寫過于隨性、缺乏規矩的傾向。
王鐸認為,書法如同任何一門需要技藝支撐的藝術,必須有可循的準則。失去了這些準則,所謂的“從心所欲”很容易淪為空洞的肆意涂抹,難以觸及藝術的深層要求。
他發出的“嗚呼!難之矣”的感嘆,正是對這種困境的切身感觸。
王鐸立軸遺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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