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丨呂行 編輯丨杜海
來源丨正經社(ID:zhengjingshe)
(本文約為800字)
【正經社“銀行升級戰”觀察之53】
三家頭部大行,被開出了超過1.2億元的罰單,36名相關責任人同步被追責,其中7人遭5-15年禁業處罰。
分別是交通銀行、工商銀行、浦發銀行,原因是多項違規行為,由中國人民銀行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12月19日同一日重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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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罰單絕非簡單的巨額數據,背后折射出的,是金融監管的剛性力度與行業合規的硬性要求。
從金額規模看,1.2億元罰單創下年內銀行業集中處罰紀錄,相當于一家縣域中小銀行全年凈利潤的數倍,對三家大行而言也直接侵蝕利潤空間。
具體拆分來看,交通銀行因涉及賬戶管理、清算管理、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客戶開展交易或為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等11項違規,被罰款6783.43萬元,成為本次罰單一哥;與此同時,13名相關責任人一并被追責,罰款金額為0.4萬元-17萬元之間,其中2人被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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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銀行也因類似的10項違法行為被警告,被罰款3961.5萬元;與此同時,17名相關責任人一并受到處罰,罰款金額為2萬元-15萬元不等,其中4人同時被給予警告。
浦發銀行則因理財代銷業務亂象被罰1560萬元;罰單信息顯示,6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并罰款共計30萬元,7名相關責任人被作出禁業處罰,禁業期限為5年-15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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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媒體報道,交通銀行、工商銀行均稱,處罰所涉及的問題都發生在2023年以前,目前都已完成了整改工作,并將“持續強化內控合規管理“、”切實防范風險,持續提升服務質效”。
更深層的意義在于監管信號的釋放。此次處罰覆蓋反洗錢、賬戶管理、理財代銷等核心領域,還涉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未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等嚴重問題,部分甚至為匿名客戶開戶,觸碰金融安全紅線。
而“機構處罰+個人追責”的雙罰制落地,打破了“違法成本低”的怪圈,尤其是15年禁業處罰,突出了“零容忍”的監管態度。
對行業而言,這1.2億元罰單是一堂深刻的合規警示課。眼下,監管已實現“穿透式追責”與“歷史問題倒查”,此次被罰問題多發生在2023年以前,卻仍被嚴肅追責,說明“既往不咎”已成歷史。未來,銀行業必須摒棄“重業績輕合規”思維,將風險防控嵌入業務全流程,才能真正行穩致遠。【《正經社》出品】
CEO·首席研究員|曹甲清·責編|唐衛平·編輯|杜海·百進·編務|安安·校對|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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