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的浙江日報翻開半版都是這個案子,黑體紅字頂在最上,《南京博物院保管員監守自盜,倒賣文物價值18萬元被判死刑》,18萬在1993年能在北京拿下一處四合院,陳超只有23歲,月薪不到三百,按這個速度往前攢,五十年才能湊齊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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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本地人,1991年進南京博物院當保管員,鑰匙掛腰間,走路叮當響,高中文化,不懂斷代鑒藏,愛打游戲機,周末去玄武湖溜冰,外表安靜,沒人往賊心上聯想,他把庫房當值的日子過成了一張通行證,手里那串鑰匙能開門,賬本能改字,19件文物就是從這里消失的。
1992年春天第一次動手,一只明代青花小盤,三級文物,巴掌大小,午休時把盤子塞進夾克內袋,門口保安點頭打招呼就出去了,夫子廟古玩市場找上一個浙江商人,800元成交,三個月工資換一只小盤,他拎著錢先買鞋,剩下投到游戲廳。
有了第一次,路徑就變得簡單,庫房管理松得像篩子,架上堆滿箱子,編號參差,賬與實物對不上,拿走一件,登記簿劃掉一條,沒人追問,1992到1993年9月,他陸續把小件往外遞,里頭有一件國家二級文物、一件三級,挑輕巧、不顯眼的拿,沉重的大件不敢碰。
銷贓像兒戲,把東西拎去夫子廟、朝天宮的老店,老板看他年輕,出價壓到地板,一件官窯小碗市價上萬,他口袋里只進1500,店家問來處,他說祖傳,話說出口不深究,三年里湊出3萬多,平均一件不到兩千,錢換成進口音響、一輛摩托、一個去深圳的行程,花完就散。
1993年9月出事,館里清點,發現一對二級玉璧不在架上,保衛科去翻監控,走廊有鏡頭,庫房沒有,科長把時間軸往前推,盯到陳超一段時期每天提前半小時到崗,理由是打掃衛生,某天早上,他把一面銅鏡塞進懷里,轉身就被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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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里,他把過程交代干凈,他對價值說不出個所以然,只想弄點錢花,檢察官問是不是國家文物,他點頭,說不清價格,心里以為普通盜竊,關幾年就出,18萬把標尺推到另一側,1993年11月,南京中院一審宣告死刑,他當庭癱倒。
1993年12月28日執行,冬至剛過,郊外刑場,新華社發簡訊,浙江日報轉發,配一行編者按,23歲的年紀被寫進教訓的文本,文博圈內外都在看,可惜的一個人,遺憾的一地制度。
事后看庫房,漏洞并沒有被補上,陳超靠鑰匙與賬本走位,事后換鎖,登記多幾欄,核心環節還在原地,清點不細,專家鑒定不公開,調撥程序留有空白,1997年,凌波起草調撥單,徐湖平簽字,錢鋒復核,把《江南春》等五件標注“偽作”的作品調撥至文物總店,6800元的總價落在單據上,比陳超那19件的進賬還低。
陳超不懂,也知道老物有價,凌波熟門熟路,卻在價值面前遞出一個更低的數字,仇英的名頭擺在那一欄,存疑也不至于幾千塊打發,偏偏寫成調劑,這幅價連陳超看見都會搖頭,報的是這個數,批的是這個數,核的還是這個數,三個懂行的人,做出一串更難解釋的簽字。
2008年,陳超離開十五年,龐叔令第一次向南博詢問捐贈文物的去向,得到的答復是按程序處理,這份程序制定在陳超案之后第五年,本意是守住國有資產,實際落地卻成了“合法流失”的工具,蓋章與流程把邊界往外推了一步。
陳超送去古玩鋪的東西,多數追回,警方沿線從夫子廟與朝天宮找回17件,另外2件追至浙江也回到庫里,他賣價最高的是一件明代玉佩,6000落袋,二級玉璧只出1200,他不懂,價格就低,他被執行,文物回家。
8800萬估值的《江南春》沒能回來,它不是被人順走,而是飄在“合規調撥”的紙面上離開,調撥的人學歷在簡歷里很亮,資歷堆在履歷里很厚,現實里報出的價格比陳超還低,陳超出門要看保安的眼色,要編來處,調撥那邊只需一張單據,三個名字,一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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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決之后,南博連開三天會,主題寫著加強庫房管理,領導說不能再出陳超,臺上話說得正經,臺下漏洞沒有被直面,人手多了,規章厚了,門口有人守,庫里有人看,這一套能擋住內賊,擋不住寫著調撥的手續。
1995年,臨時工在布展時把一只清代鼻煙壺放進兜里,這次處理成開除,1997年,清理“偽作”寫進計劃,《江南春》們被劃進調撥的欄里,行為合規,合規的難追,違法有明確界限,合規沒有把柄,后果卻一樣需要承擔。
2014年,藝蘭齋把《雙馬圖》擺上拍場,圖錄寫來源可靠,成交230萬,來源指向南博調撥,流程完整,來源清白,清白就能成交,市場里數字落在板上,追責卻找不到對象。
2025年,《江南春》估到8800萬,龐叔令報警,拍賣撤掉,南博表述這幅畫1984年就被定為偽作,檔案在館里,記錄在卷里,既然檔案擺著,為何估價能寫到這個位置,假的憑什么換真金,問號停在案頭,解釋沒有出現。
如果陳超活到現在,55歲的人,看到8800萬的估價在新聞里跳出來,心里可能會想,當年多讀點資料,手里那幾件能不能賣高一點,另外一種可能,他看著這條鏈條,會覺得一種復雜的荒誕,黑白寫在紙上,價格寫在紙上,路徑也寫在紙上。
九十年代的浙江日報把這案子當警示,頭條大字配上囚服照,編者按里寫青年與貪欲,文末沒有展開制度這條線,監管的失效同樣需要被看見,個人案件翻頁過去,制度問題延續到2025,延續到一張8800萬的估價單。
卷宗里有一句供述,“我以為拿一兩件沒事,庫房東西多,少幾個看不出來”,這句話換一種場景放在1997年的調撥桌上,很容易重合,東西多,調出幾件也能對上賬,賬本在自己手里,差別在于,陳超的路徑叫偷,另一條路徑叫調,一個要槍決,一個算失誤。
失誤這個詞看著溫和,防不住,陳超的失誤是年輕與無知,凌波的失誤是按程序辦事,徐湖平的失誤是信任環節,錢鋒的失誤是復核不嚴,四個失誤疊加成一次價值外流,沒有鐵窗與判決,后果卻壓在公共資產上,他失去生命,他們失去國寶。
把警鐘繼續敲在關鍵點上,檔案對公眾開放查驗,流程全鏈留痕,簽字與責任一一對應,拍賣端把盡調做實,市場端把材料優先寫到明面上,把簽字不等于真相這句話說清,把證據與檔案放在最前,文化資產才能安穩,行業生態才能向上,制度要比個人更可靠,流程要比口碑更堅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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