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遠房親戚家的那幾年,是我人生里最小心翼翼的一段時光。那年我十四歲,父母意外離世,我成了無家可歸的孩子。幾經輾轉,叔叔嬸嬸收留了我,我原以為只是換個地方生活,卻沒想到,往后的日子里,我連呼吸都要學著看別人的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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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到叔叔嬸嬸家的第一天,叔叔坐在沙發上抽煙,瞥了我一眼沒說話,嬸嬸忙前忙后給我收拾出一間朝北的小次臥,那間屋子常年不見陽光,角落里堆著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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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邊疊著一床洗得發白的舊被子,一邊叮囑:“家里地方小,你是大孩子了,要懂事點,別給我們添亂。”我攥著衣角用力點頭,把那句哽咽在喉嚨里的“謝謝叔叔嬸嬸”咽了又咽,最后只敢小聲應一句“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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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天起,我成了叔叔嬸嬸家最“安靜”的存在。早上不敢起太晚,天剛蒙蒙亮就悄悄爬起來,輕手輕腳地洗漱,生怕吵醒他們;吃飯時永遠只夾自己面前的菜,哪怕是愛吃的糖醋排骨,也只敢夾一塊就放下筷子,看著他們家孩子把盤子里的肉挑揀干凈,我低著頭扒拉碗里的白米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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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寫作業再晚,也會把臺燈調到最暗的檔位,筆尖劃過紙張的聲音都要刻意放輕,生怕影響到叔叔看電視。
有一次周末,我跟老家的同學打電話,聊起從前和父母一起的日子,忍不住紅了眼眶,聲音也帶上了哭腔。掛電話時,正好撞見嬸嬸站在房間門口,她沒說什么,只是皺了皺眉,轉身就走。那一個眼神,讓我嚇得再也不敢在房間里大聲講電話,就連和同學發消息,都要把手機音量調到靜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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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想著,只要我足夠聽話、足夠討好,就能在這個算不上“家”的地方找到一點歸屬感。嬸嬸愛干凈,我每天早上起來第一件事,就是把客廳的地板拖一遍,再把茶幾擦得一塵不染,連縫隙里的灰塵都不放過;叔叔愛喝熱茶,我算著他下班的時間,提前把茶葉放進保溫杯泡好,水溫控制得剛好不燙嘴;
就連他們家孩子隨口說一句想吃草莓,我也會用自己攢了大半個月的零花錢跑去超市買回去,看著那個孩子捧著草莓開心的樣子,我才敢在心里松一口氣。
可即便這樣,我還是能清晰感受到那種無形的距離感。餐桌上的水果永遠是他們家孩子先挑最大最甜的,剩下的才輪到我;
周末一家人計劃出游,從來不會問我的意見,我只能一個人守著空蕩蕩的屋子,啃著面包當午飯;甚至有時候他們圍坐在沙發上聊天,我湊過去想搭句話,話題就會突然中斷,空氣里只剩下尷尬的沉默。
我曾以為,只要忍一忍、讓一讓,就能換來安穩。直到有一次,叔叔嬸嬸家孩子把我的筆記本撕壞了,那是我唯一一本記錄著和父母回憶的本子。我紅著眼睛讓他道歉,卻被嬸嬸攔下:“小孩子不懂事,你一個當妹妹的,怎么這么小氣?”那一刻,我積攢了許久的委屈突然崩塌,躲在那個朝北的小房間里,哭到喘不過氣。
也就是從那天起,我突然想通了。寄人籬下的日子里,討好換不來真心,遷就換不來尊重。
我開始把察言觀色的精力,全都放在自己身上。放學路上繞遠路去書店看書,把零花錢攢起來買喜歡的書;
趁著他們不在家的時候,給自己煮一碗熱騰騰的面條,臥上一個荷包蛋;晚上寫完作業,就趴在桌子上寫寫畫畫,把心里的話都寫進日記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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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再刻意討好誰,也不再執著于別人的看法。他們家的水果我不搶著吃,出游不叫我我也不難過,反而覺得落得清凈。慢慢的,我發現自己的日子竟然踏實了許多。原來,一個人只要學會愛自己,就不會再害怕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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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我終于搬出了叔叔嬸嬸家,靠著自己微薄的工資租了一個套一的房子。房間不大,卻灑滿了陽光,我終于可以在清晨睡到自然醒,終于可以在吃飯時夾走自己愛吃的菜,終于可以放聲大笑、放聲大哭,不用再看任何人的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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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現在,我依然記得那段寄人籬下的日子。它算不上美好,卻教會了我人生最重要的一課:人生最好的靠山從不是親戚朋友,而是學會自愛、把自己的日子過穩的自己。當你把自己的內心養得豐盈,成為自己的太陽,就再也不必借著誰的光才能站穩腳跟。#分享生活感悟##?#成長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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