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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娛年末驚雷炸響!絲芭傳媒對鞠婧祎發(fā)出終極警告:涉嫌重大經(jīng)濟違法,手握確鑿證據(jù),即將啟動全網(wǎng)實名舉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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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違法”四字重若千鈞,遠非普通合約爭端可比擬。一旦查證屬實,后果不僅是民事賠償,更可能涉及刑事責任,面臨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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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攜手造星的伙伴,如今竟走到兵戎相見、誓要揭發(fā)對方底線的地步?這場公開撕裂的背后,究竟隱藏著怎樣不為人知的利益博弈與陳年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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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絲芭傳媒正式向鞠婧祎亮出底牌。沒有預(yù)兆,沒有協(xié)商余地,直接以聲明形式宣告:若再不停止當前行為,公司將立即發(fā)起全網(wǎng)實名舉報,直指其本人及關(guān)聯(lián)方存在嚴重經(jīng)濟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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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不再是娛樂圈常見的解約口水戰(zhàn)。“經(jīng)濟違法”的定性,意味著事件性質(zhì)從民事糾紛躍升至刑事層面。一旦坐實,等待當事人的或?qū)⒉皇琴r款了事,而是司法機關(guān)的傳喚與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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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曾料想,曾被外界譽為“造星神話”的合作典范——絲芭與鞠婧祎,會演變?yōu)榻袢漳闼牢一畹木置妫扛鼰o人預(yù)料,這場持續(xù)逾年的拉鋸戰(zhàn),最終竟以“刑事指控”作為收場手段,將雙方徹底推上無法回頭的懸崖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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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不解:不過是一次合約到期不再續(xù)約,為何非要上升到毀掉前程的地步?其實,這場沖突的種子,早在十二年前便已悄然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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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時年19歲的鞠婧祎通過SNH48正式出道,并與絲芭簽署《專屬藝人合約》。彼時她尚無名氣,資源稀缺,而這份合約成為她踏入行業(yè)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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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偶像工業(yè)激烈內(nèi)卷的時代背景下,絲芭確實為其傾注了超常規(guī)扶持:斥資1.6億元量身打造古裝劇《蕓汐傳》,助其擺脫“四千年美女”的空洞標簽,成功轉(zhuǎn)型為擁有代表作的實力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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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xù)兩年斬獲總選舉冠軍的頂級曝光,也為她單飛鋪平道路,逐步躋身一線頂流行列,商業(yè)價值水漲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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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認,早期的絲芭,確實是鞠婧祎事業(yè)騰飛的關(guān)鍵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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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資本運作的本質(zhì)終究是利益交換。絲芭投入巨額資金與資源的背后,早已規(guī)劃好長期綁定策略——用超長合約周期鎖定未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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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dǎo)火索爆發(fā)于2024年6月,鞠婧祎團隊突然對外宣布:原合約已于當年5月31日屆滿,決定不再續(xù)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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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回應(yīng)極為強硬:合約并未到期,依法應(yīng)延續(xù)至2033年!核心依據(jù)是一份2018年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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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絲芭代理律師披露,2013年的原始合同中設(shè)有特殊條款:合同期限為8年,若藝人屆時未滿30歲,則自動順延至年滿30周歲為止;其中影視經(jīng)紀權(quán)更是明確約定鎖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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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018年的補充協(xié)議,則進一步將除演唱外的所有商業(yè)活動、公益事務(wù)等代理權(quán)限,統(tǒng)一延長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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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一場跨越兩年的舉證大戰(zhàn)拉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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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方面出示了2025年10月由第三方機構(gòu)出具的筆跡鑒定報告,堅稱補充協(xié)議上的簽名確系鞠婧祎親筆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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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婧祎一方則迅速反擊,提交法院兩次委托權(quán)威機構(gòu)進行的司法鑒定結(jié)論——分別于2025年2月和9月完成,均顯示無法確認簽名為其本人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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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強調(diào),絲芭提供的鑒定并非司法程序委托,不具備法律效力,不能作為有效證據(j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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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為關(guān)鍵的是,鞠婧祎方提出一個致命疑點:2024年6月6日,絲芭實際控制人與總經(jīng)理親自與其面談“續(xù)約事宜”。倘若真存在一份早已生效、期限直達2033年的補充協(xié)議,此次談判豈非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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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費解的是,鞠婧祎曾在2024年8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合約終止并解除合作關(guān)系,卻在2025年9月突然主動撤訴。這一突如其來的司法轉(zhuǎn)向,令整起案件蒙上更深迷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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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戰(zhàn)場全面點燃,雙方開始互相拋出重磅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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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公開了一份詳盡收入清單:截至2024年5月,累計為鞠婧祎結(jié)算稅前收入達1.39億元,每一筆款項均有其簽字確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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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還指出,每月按時支付25萬元固定薪酬,安排其入住上海外灘155平方米江景公寓,配備奔馳房車專車接送,甚至承擔其親友旅游期間的全部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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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臺詞清晰無比:我們傾盡資源栽培你,如今卻被反咬一口,何其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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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婧祎團隊亦毫不退讓,通過代理律師揭露多項“黑箱操作”:包括偽造藝人簽名、簽署陰陽合同隱瞞真實演出收入、截留本應(yīng)歸屬藝人的分成款項,以及通過施壓合作方的方式惡意切斷其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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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絲芭顯然無意止步于此,于12月18日發(fā)布“最后通牒”,正式將原本屬于民事范疇的合約爭議,推向刑事追責的極端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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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將“民事糾紛刑事化”的做法,在國內(nèi)娛樂行業(yè)極為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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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過往,即便趙露思與銀河酷娛矛盾激化至住院程度,公司也未曾動用“犯罪”字眼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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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敢于如此操作,要么是真正掌握足以立案的鐵證,要么便是孤注一擲,不惜魚死網(wǎng)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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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絲芭運營風格的人皆知,這家公司向來是解約糾紛中的“鐵腕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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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司法數(shù)據(jù)顯示:絲芭涉及的法律案件共計224起,其中超過73%是以原告身份起訴旗下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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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2024一年內(nèi),就提起了55起訴訟,占近五年總數(shù)的24.58%,頻率之高令人側(c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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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閱其過往判例,套路清晰可見:前成員黃婷婷單方面解約被判賠償350萬元,后續(xù)被列入失信名單,消費受限,賬戶凍結(jié)后僅執(zhí)行到賬6.6萬元銀行存款與2.4萬元網(wǎng)絡(luò)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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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前藝人陳慧婧因擅自解約被訴,盡管主張公司未履行培養(yǎng)義務(wù),法院仍認定違約成立,判決賠付30萬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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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案例背后折射出絲芭的核心邏輯:我出資捧紅你,你就必須終身回報。想要脫離?代價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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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視角審視,此案也暴露出國內(nèi)演藝經(jīng)紀合約的普遍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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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娛樂法律專家分析指出,演藝經(jīng)紀合同并非簡單雇傭關(guān)系,而是融合居間、代理、服務(wù)于一體的復(fù)合型協(xié)議,在司法實踐中通常不支持藝人單方面任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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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導(dǎo)致藝人一旦走紅,若想獨立發(fā)展,往往面臨極高門檻與巨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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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絲芭合約中“20年經(jīng)紀期”“自動順延至30歲”等條款,雖未直接違反現(xiàn)行法規(guī),卻明顯踩踏行業(yè)倫理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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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jù)《民法典》相關(guān)規(guī)定,若一方利用另一方處于弱勢地位或缺乏判斷能力的情形,訂立顯失公平的條款,受損方可申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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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簽署補充協(xié)議之時,正值《蕓汐傳》熱播、鞠婧祎人氣飆升的關(guān)鍵節(jié)點,絲芭選擇在此時強化綁定,難免引發(fā)“趁勢壓榨”的質(zh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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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局勢已然僵持,雙方均無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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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祭出“經(jīng)濟違法”這張王牌,要么令鞠婧祎聲譽掃地、事業(yè)崩塌,要么自身因誣告陷害反遭法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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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為關(guān)鍵的是,鞠婧祎此前已主動撤回起訴,若后續(xù)不再采取新的司法行動,這場風波將持續(xù)發(fā)酵,陷入無限輿論消耗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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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根結(jié)底,這起事件絕非僅關(guān)乎鞠婧祎與絲芭之間的私人恩怨,而是深刻揭示了內(nèi)娛經(jīng)紀體系的根本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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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初入行時毫無議價能力,只能簽下長期且不對等的霸王條款;待成名后渴望自由,卻遭遇天價索賠與層層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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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諸如“補充協(xié)議”“筆跡真?zhèn)螤幾h”“陰陽合同”等暗箱操作,更是無數(shù)藝人深陷泥潭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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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類似糾紛頻發(fā),亦與行業(yè)生態(tài)變遷密切相關(guān):影視市場整體萎縮,經(jīng)紀公司愈發(fā)依賴頭部藝人生存;與此同時,短視頻平臺崛起削弱了傳統(tǒng)中介的話語權(quán),成名藝人自然謀求盡早自立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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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精神固然是合作基石,但前提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chǔ)之上。經(jīng)紀公司不應(yīng)將藝人視作純粹牟利工具,用超長合約扼殺其職業(yè)發(fā)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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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亦不可在功成名就后背棄初心,無視早期扶持與基本約定。將本可協(xié)商解決的民事爭議,強行升級為刑事指控,最終只會兩敗俱傷,行業(yè)信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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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最終結(jié)局如何,唯有等待司法機關(guān)的權(quán)威裁定。在此之前,任何一邊倒的支持或譴責,都不過是情緒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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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理應(yīng)保持冷靜與理性,拒絕盲目站隊,耐心等待事實真相浮出水面。畢竟,娛樂圈的是非曲直,終究應(yīng)當由法律裁決,而非由熱搜熱度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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