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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日報》刊發《廣告營銷,莫要“小字埋雷”》一文,直指一些品牌廣告“大字吸睛、小字埋雷”的套路:廣告主體以醒目大字、生動視頻突出核心賣點,而關鍵的限制條件與免責聲明,則以字體微小、顏色暗淡的形式藏匿于角落,試圖誘導消費者忽略有效信息,以模糊表達規避法律責任。
廣告是連接商品與消費者的重要橋梁,生命力源于真實、清晰、完整的信息傳遞。通過字體大小區分信息主次,提升傳播效率,本無可非議,但借此將重要權益條款進行“技術性弱化”,則是對這一初衷的背離。醒目的承諾與隱匿的解釋性文字自相矛盾,讓本應透明的交易前提被刻意置于視覺盲區,這不僅逾越了誠信經營的底線,更觸碰了法律紅線。此類做法,短期內或可換取流量與成交量;長遠看,則是以透支品牌信譽為代價的短視行為,最終必然得不償失。
“小字埋雷”現象的滋生,折射出在激烈市場競爭中,一些市場主體心態的失衡與價值觀的錯位。在“流量為王”的認知裹挾下,有的營銷行為已然成為對消費者注意力的“精準狩獵”,而非基于價值認同的真誠溝通。其背后,是一種將信息不對稱視為競爭捷徑的投機邏輯,企圖利用信息差與注意力盲區,達成“愿者上鉤”的效果。這種思維,是對“誠信”這一市場運行基石的侵蝕,扭曲了公平競爭的環境。倘若這樣的營銷套路大行其道,便可能催生“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最終污染的是整個市場生態。
相較于消費者的即時經濟損失,“小字埋雷”更深遠的危害,在于社會整體信任成本的攀升。每一次“踩雷”經歷,都會在公眾心中累積一層對商業宣傳的警惕與質疑。若“細讀每行小字”成為必備的消費防御技能,廣告的真實性被普遍打上問號,市場溝通的效率便將大打折扣。廣告的本義在于降低市場信息摩擦、促成供需精準匹配,而“小字埋雷”反其道而行之,人為制造認知壁壘與消費隔閡,損害的是市場經濟的健康活力。
治理這一亂象,需以系統思維構建協同共治格局。制度精準發力。進一步細化規范,對涉及消費者重大利益的信息,明確其呈現形式、可視標準與持續時長,讓監管執法有更精確的標尺。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起草的《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征求意見稿)》提出,引證廣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等內容的,不得利用減小字號、改變字體或者使用與背景相近顏色文字等可能使消費者難以辨明的方式進行補充說明,直指“大字吸睛,小字免責”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強化技術監管。強化技術賦能,運用智能識別、大數據監測等手段,提升查處效率,對違規行為依法嚴懲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持續震懾。同時,暢通投訴渠道,降低維權成本。
推動行業自律。摒棄短視的套路思維,回歸“誠信為本”的正道。品牌方當清醒認知,長遠發展倚重的是產品品質與用戶體驗,而非技巧性的信息遮蔽。應強化誠信意識,規范自身行為,嚴格廣告內容審核,避免誤導消費者。行業協會要推動建立自律公約,樹立正面典范,強化行業監督與約束。
此外,消費者需提升媒介素養與權益保護意識。審慎辨別廣告信息,留存相關證據,勇于依法維權,形成全民監督的良好氛圍。
廣告是商業行為的載體,也是社會文明的鏡像。一處“小字”的刻意模糊,映射的可能是對誠信“大道”的偏離;坦蕩清晰的營銷方式,彰顯的則是健康市場生態的成熟底色。莫為“小字”丟失誠信,既是對消費者權益的尊重,也是對市場規律的敬畏、對品牌長遠發展的理性布局。
以嚴密的規則守護交易的公平,讓誠信的光芒照亮每一個角落,方能構筑起一個清朗、健康、可持續的市場環境,消費者才能放心消費、安心選擇,企業才能在誠信經營中行穩致遠,為高質量發展注入堅實而持久的誠信動能。
來源 | 人民論壇網
責任編輯 | 王卓怡 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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