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因與同學有矛盾,西安一高校男生選擇了一種幼稚且惡劣的方式報復。他偷偷潛入男生宿舍,向同學暖水壺內撒尿。近日,中國裁判文書公布了這起人格權糾紛民事判決書。
王松和廖明是西安翻譯學院某專業的同班同學。2023年10月15日,王松在學校上廁所時,廖明用手機偷拍王松隱私部位被發現,廖明當場承認錯誤并刪除照片,王松選擇諒解。
判決書顯示,王松認為,廖明內心認為,偷拍被發現后王松不再和他交流,于是就產生了報復心理。在今年3月13日,廖明偷偷潛入王松宿舍,向王松暖水壺內撒尿,造成對方誤喝。王松調取監控確定侵害人為王松后,于當天報警。
3月26日,廖明書手寫《道歉信》并交于王松,同日,書寫《保證書》交于派出所民警。
4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對廖明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4月27日,學校決定給予他記過處分。9月1日,廖明書寫《檢討書》并交于學校。
9月22日,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認為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太乙宮派出所處罰系法律適用錯誤,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責令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太乙宮派出所對王松的報警予以重新處理。
判決書顯示,王松向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因偷拍隱私造成的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四次醫療檢測、檢查費共計815元、交通費391.64元;判令被告賠償向原告暖水瓶尿尿,導致原告誤喝造成的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元;該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記者注意到,法院審理認定,廖明進入王松宿舍內向原告使用的暖水壺內撒尿,造成王松暖水壺損壞無法使用,并未認定王松提出的“造成誤喝”情形。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向原告的水壺中撒尿的行為,給原告的身體健康及心理健康均造成了一定影響,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嚴,應賠償原告因此產生的必要的醫療檢查費用、交通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最終,法院判定廖明賠償王松醫療費815元、交通費391.64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駁回王松其余訴訟請求。
(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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