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觀察報 記者 劉曉諾 張英
手術室監控成為“寧波小洛熙事件”中網友關注的焦點之一。
11月14日,5個月大的“小洛熙”在寧波大學附屬婦女兒童醫院接受心臟手術后,不幸離世。“小洛熙”父親12月5日在微博上寫道:“醫院一開始說沒有監控,現在說監控沒有存儲。”
在寧波市衛健委12月14日發布的通報中,涉事手術間有兩個監控攝像頭,一個是廣角全景攝像頭,用于實時監控,但未配置存儲介質,不能回放;另一個用于麻醉車監控,可回放。寧波市衛健委稱,上述監控攝像配置符合規定。
不過,大量網友表達了質疑。
其實,手術室是否應該安裝攝像頭一直是爭議話題:有錄像時,患者擔心隱私暴露,醫生感到被監視;但若不錄像,一旦發生醫療糾紛,患者難以舉證,院方也難自證。
多位受訪律師告訴經濟觀察報,中國法律并未明確規定手術室是否要安裝攝像頭。
山東某縣醫院院長王錚向經濟觀察報表示困惑:“我們也很糾結,不知道怎么平衡監控的利弊。”
醫院管理者、律師等多位受訪者希望,能建立國家層面的部門規章或行政法規,明確規范手術室是否應當錄像、錄像保存期限以及是否可供調取等實際問題。
手術室監控普遍 但非強制規定
李奎是海康威視北方某省的一名銷售。他介紹,當地大型醫院手術室安裝監控是普遍的,“2010年代是監控最火的時代,醫院能安的都安完了”。
據他介紹,這些監控設備都具有存儲功能。攝像頭采集到視頻信號后,要先接到硬盤等存儲介質里,多個存儲介質再接到一個存儲設備中,再輸出到顯示屏幕。
經濟觀察報同時咨詢了北京、浙江、重慶、江蘇等多地醫院的醫護人員,醫護人員均表示醫院手術室安裝攝像頭是普遍現象,錄像均可存儲,只是存儲期限有差異。
北京協和醫院某外科醫生告訴經濟觀察報,該院幾乎每個手術室都有攝像頭。北京另一家三甲醫院一位外科主任介紹,攝像頭主要是為了方便手術部工作人員看各手術間的手術進展、當時的內部環境及人員狀態等整體情況。
南京某三甲醫院一位麻醉醫生補充,手術室攝像頭還可以幫助醫護人員回顧和查找自己在手術過程中是否遺漏了東西,同時也是醫院內部管理的一種手段,檢查醫護人員是否在封閉的手術間有不當行為。
該麻醉醫生介紹,麻醉設備上也有攝像頭,主要是為了監控精麻藥品的取用是否合規,此攝像頭的存儲時間一般至少有3個月。
不過,中國法律并未強制規定醫院手術室必須安裝監控錄像。
公安部2015年發布的國家標準《醫院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GBT31458-2015)顯示,“醫院安全技術防范的重點部位”包括手術室和重癥監護室等,在出入口應當配置視頻監控裝置。但并未規定內部是否應當監控。
目前與手術室是否應配備監控最相關的國家層面的文件,是國家衛健委的衛生行業標準《手術室醫學裝備配置標準》,發布于2024年4月。該標準規定,手術間內基礎裝備包括“手術攝像系統”,但配置要求僅是“選配”,并非強制要求。
目前,手術室內是否要裝攝像頭,都是根據各地自行制定的規范,標準參差不齊。
經濟觀察報未能查閱到寧波的安防規范。浙江省2009年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技術規范》(DB33/T768.11-2009(2020))顯示,手術室和重癥監護室并非“應設或宜設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的區域”。
上海2019年發布的《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DB31/T329.11—2019)則明確要求,“手術室、重癥監護室、產房等家屬等候區域、家屬談話室應當配置彩色攝像機”,除非有特殊規定,視頻監控圖像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0天。
監控的法律地位不明
很多網友認為,手術室安裝監控有利于監督醫護人員的醫療行為,在發生醫患糾紛時,監控錄像是有力證據。此前,在網絡流傳的某民營醫院醫生在手術室捶打患者頭部的影像,被人們視為手術室有必要安裝監控的例證。
不過,多位醫生介紹,手術室的監控對判定醫患糾紛的作用有限。前述北京三甲醫院外科主任說,當發生醫療糾紛時,一般是查看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手術室錄像很難還原手術細節,往往無法判斷手術過程是否有疏漏。
李奎介紹,早年安裝的攝像頭分辨率、存儲空間整體上低于現在的水平,如果要更新換代,存在很多現實困難。“監控的損耗率很低,手術室是一個凈化的空間,環境對感染值要求很高,手術室施工之后再想安裝就很麻煩了。可能安個攝像頭花幾千塊錢,裝修要大幾萬元”。
而在律師看來,在很多醫療糾紛案件中,監控錄像之所以很少成為判斷醫護過錯的證據,背后涉及法律層面與醫療體系的雙重復雜性。
北京京都(重慶)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醫藥與大健康法律事業部主任肖先靜說,當醫患糾紛發生時,醫療機構通常會依據民法典第1225條和《醫療糾紛預防處理條例》制作的病歷資料進行說明與應對,這些病歷是記錄診療過程并界定醫療行為是否合規的核心書證。而手術室監控錄像并不屬于法定的病歷資料。因此,很多醫院可以不提供醫療錄像視頻。
多位律師提出,監控錄像應屬于病歷資料的一部分。
上海通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盧意光說,手術期間的錄像其實符合病歷的定義,但沒被納入《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的種類中,所以在實踐中有很大爭議。“一般醫療機構不認為它是病歷,病人一般也拿不到。我認為將手術錄像納入病歷管理范圍會更好”。
北京天斗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中清代理醫療糾紛案件多年,他認為當發生醫療事故后,患者可以要求第一時間封鎖現場,有關部門應及時調取醫院監控作為證據。
隱私爭議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患者都贊同醫院保存手術室視頻。
李奎留意到,對醫院監控是否侵犯患者隱私的擔憂一直存在。多家醫院的保衛科時常會找他確認,錄像是否確實僅存于本地。部分產婦來醫院分娩,擔心錄下了隱私部位,也有做人工流產的患者擔心監控會進行人臉識別。
也有醫美機構的醫生對肖先靜說,有些做隆胸手術的顧客對監控很不滿,認為錄制了其隱私部位,一旦錄像保管不當流傳出去,會嚴重侵害其隱私權。
就王錚所管理的醫生來看,不同人對監控的態度不同。“對于自覺的醫生,記錄一下也沒關系。有時候有糾紛要調查,如果沒有監控,醫生什么也說不出來,會很委屈。但畢竟安一個監控,醫生會感到這是對自己的監視,好像時刻看著你干活沒有?下班沒有?”
一名新生兒科醫生經常去手術室,他非常希望手術室內能安裝監控,從而佐證醫生的操作足夠規范,避免糾紛,但又擔心因保存不當泄露患者隱私。“有些錄像流傳出去是很恐怖的。比如人流手術,要用鴨嘴鉗打開陰道,用手術器械打開宮口,消毒,刮宮。這種東西怎么能保存?”
肖先靜也注意到,手術室錄像因醫患雙方的認知不同,可能產生誤解,這導致醫院態度謹慎。
“手術中有些規范性的正常操作,比如涂抹一些部位,患者可能不明白,認為有侮辱性。如果發生醫療糾紛,可能會被斷章取義。”肖先靜說,醫院的態度是復雜的。
2025年4月正式實施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又給醫院管理者帶來了新的困惑。
王錚所在醫院今年關閉了所有院內監控,包括手術室內監控,就是因為醫院醫務處注意到了上述條例的第八條規定:在安裝圖像采集設備后能夠拍攝、窺視、竊聽他人隱私的公共場所區域,禁止安裝圖像采集設備。
“國家都發文了,說是暴露病人隱私的地方,就不提倡再安監控了。但我們也都知道有爭議。”王錚問經濟觀察報記者,“你感覺國家發文的意思是什么?我也不清楚我們醫院到底該不該安裝攝像頭,還是說醫院就不適用條例?”
肖先靜認為,醫院的手術室并沒有被明確規定是公共場所,該條例對醫院手術室沒有很好的規范性意義。
王錚認為,“如果政策說必須要提供監控視頻,那就明確一下必須安裝監控,保存多長時間有效,期間需要調用就按要求調用。”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李奎、王錚為化名)
(作者 張英)
免責聲明: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供參考、交流,不構成任何建議。
![]()
張英
大健康新聞部主任
馬爾克斯曾說,記者是世界上最好的職業。
微信:zhangy_1919
郵箱:zhangying@eeo.com.cn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