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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揚州市環境監測與氣象部門會商研判,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大氣擴散條件較差,我市空氣質量將達到中—重度污染水平。自12月15日20時起,我市啟動了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后因擴散條件進一步轉差,空氣質量污染程度進一步加重,PM2.5濃度持續累積抬升,自12月17日10時起,升級為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根據《揚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5年修訂稿)》(揚府辦函〔2025〕6號)規定,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應嚴格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工地應停止土石方作業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全市有關企業和單位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認真落實減排措施,有效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減緩空氣污染。但是在檢查過程中也發現個別企業和施工工地未嚴格落實應急減排管控措施,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及時進行了查處。相關典型案例現予以公開發布。
案例一
儀征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調閱江蘇某船舶有限公司噴漆房門處視頻監控,發現12月17日16時26分有工人正在進行噴漆工序的生產,對船舶分段噴涂紅色油漆,未落實該公司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應急減排措施中的“1條噴漆線(溶劑型油漆,1把噴槍)停產”要求,涉嫌在特殊時段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停止或限制排放污染物,擬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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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正在噴漆
案例二
12月18日,儀征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揚州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在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4條PET生產線正在生產,未落實該公司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應急減排措施中的“4條PET生產線停產1條”要求,涉嫌在特殊時段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停止或限制排放污染物,擬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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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生產線正在生產
案例三
12月17日,儀征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根據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要求開展巡查,發現某建筑材料堆場有黃沙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覆蓋,面積約160平方米,擬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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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堆放的黃沙未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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