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料顯示:KPI指標,即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是用于衡量組織或個人工作績效表現的量化指標,是企業績效管理的基礎工具。其核心作用是將企業戰略目標分解為可操作的工作目標,通過關鍵指標的設定和監控,評估員工、部門及整體業務的完成情況,從而推動戰略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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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有KPI,律師有KPI,體制內只聽說過有業績考核、年度考評,很少有人知道的是,法院內部盛行的“人民法院審判質量管理指標體系”,正在被很多法院人稱之為法院的KPI。
例如,有的法院干脆將工作報告名稱定義為“KPI”報告。各地各級法院新收各類案件多少件,審執結多少件,同比增長或減少百分率,法官人均辦案多少件,多少典型案例入選“人民法院案例庫”等等的背后,都是有考核目標任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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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到法官辦案,你以為只是依法辦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即可,可根據審判質量管理指標體系的要求,辦案還必須要完成很多的考核指標目標才行。
例如有文章介紹,針對法官全面的業績考核指標,涉及質量,效率,效果,司法建議、法答網、案例庫等附加分40余項;根據案件權重系數模型,可根據本院實際,測算涵蓋案由、審判程序、結案方式、審級、適用程序的固定系數和浮動系數;審案業務之外,還可以涵蓋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履職能力等7個方面的百余項加減分指標和7×4項分級描述指標;支持區間賦分、系數計算、加扣分三種計分規則,便于根據本院實際動態調整、探索最佳......
有律師撰文寫到,一起民事案件上訴后,系統顯示案卷已經到了二審法院卻遲遲不給立案,幾番交流下來,才知道背后是法院面臨著指標考核的壓力:
如今結案率、結案周期、案件比、發改率等考核指標,正在成為法院、法院現實辦案的“指揮棒”,因一審法院的結案率提不上來,案件比,發改率較高等問題,二審法院為了進行“宏觀調控”,對該法院上來的上訴案件暫時壓著不予立案,等待該一審法院的指標回復正常之后再立案審理。
律師感慨,甚至考核指標的初衷是,為了更好的提高審案質量,提高審案效率,可一旦完成考核指標成了工作的主要任務,就會出現以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甚至犧牲辦案質量的現實。
2008年最高法院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案件質量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分別設11個量化指標,共33項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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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審判公正指標11個,分別是:立案變更率,一審陪審率,一審上訴改判率,一審上訴發回重審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生效案件發回重審率,二審開庭率,執行中止終結率,違法審判率、違法執行率,裁判文書質量指標。
審判效率指標11個,分別是:法定期限內立案率,法院年人均結案數,法官年人均結案數,結案率,結案均衡度,一審簡易程序適用率,當庭裁判率,平均審理時間與審限比,平均執行時間與執行期限比,平均未審結持續時間與審限比,平均未執結持續時間與執行期限比指標。
審判效果指標11個,分別是:上訴率,申訴率,調解率,撤訴率,信訪投訴率,重復信訪率,實際執行率,執行標的到位率,裁判主動履行率,一審裁判息訴率,公眾滿意度指標。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推行《人民法院審判質量管理指標體系》,最初設26項指標,2024年9月修訂后精簡為18項,包括:
質量類:一審改判發回重審率、生效裁判被再審率等;效率類:審限內結案率、超12個月未結案比等;效果類:訴前調解成功分流率、執行到位率等;綜合類:案-件比、司法建議反饋率等。
又到年底,分析如何完成、如何優化這些辦案指標任務,成了法院的主要工作,有法院的工作會議內容紛紛用“沖鋒攻堅”來概括:“審判質量管理指標體系18項指標中,設有總體合理區間的13項指標有4項指標優于區間、8項指標處于區間,”,“針對當前結案增幅尚落后于收案增幅、各地區指標達標情況差異較大、“案例庫”“法答網”工作進展緩慢等情況,相關業務條線整理匯集研討成果,制定具體目標和下步工作舉措。”,“確保未結案件數量與月均結案數量比保持在合理范圍,加快結案力度,加大通報力度”。
關于司法工作是否需要考核,歷來有兩種聲音:一是認為考核指標的嚴格和落實,可以起到提升司法質量、提高司法效率的效果,如果發生了相反的效果,一般都是因為考核指標設置不科學的問題。
另一種聲音則認為,司法辦案的主要標準,只要是依法辦案即可,必要的考核指標和數據,也是為了提高和改進司法工作而提供數據參考價值,不能將完成考核指標和數據,視為司法工作質量提高的證明,否則就會發生為了完成考核指標、司法背離依法辦案的現象。
實際上,影響法官業績的考核指標,遠不止上面的18項。例如,有博主寫到,年底的基層法院,本就忙得像擰到最緊的發條,民一庭的M庭長最近卻快被營商環境考核逼“瘋”了。既要自己辦案子,又要盯全庭的結案率,現在又憑空多了個“營商環境考核達標沖刺”。“大家都盼著這樣的考核能更接地氣些,別再讓基層法院的人在年底陷入'數據焦慮',真正把時間和精力還給司法辦案本身。”
注:本文系微信公號“語人集法”同步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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