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有媒體發文,公牛集團已以商業詆毀為由起訴同行,并索賠420萬元。這場法律糾紛的導火索,正是那句人們耳熟能詳的廣告語——“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
這句口號的爭議焦點在于“用”這個字。在部分宣傳材料中,這句醒目口號旁附有不易察覺的小字備注,將統計范圍解釋為“正在使用或曾經使用過”。“用”與“用過”雖僅一字之差,卻在時態和覆蓋范圍上存在本質區別,易使消費者對產品當前的市場滲透率產生不同于字面的理解。
此類“文字套路”遠非個例,從日用品到金融產品,多個領域皆是“重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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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一現象,新華社在12月5日發表題為《“大字吸睛、小字免責”,這樣的小把戲該退場了》的評論文章。文章尖銳地指出,商家玩弄這種“小機靈”,“就是從根本上顛覆誠信的市場基礎,傷害消費者信任,損害整個消費環境”。
隨著“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等現象日益突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已于12月12日發布《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該意見稿還特別提到“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問題,并指出這類行為擾亂市場秩序,加劇“內卷式”競爭,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需要進一步加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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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消費質量報綜合澎湃新聞、每日經濟新聞、國際商報、工人日報、新華社、市場監管總局
編輯 | 李星彤
校對 | 聶行
責編 | 張可
審核 | 李曉龍
版權聲明 | 本文僅作分享之用。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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