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為《氫彈部件失竊之謎》、《塵封檔案》等
1969年暮春,北方發(fā)生了一起被列為“全國特別重大案件”的氫彈部件失竊案,兩位研究所保密人員在護送氫彈重要部件進京時,在火車上竟被人調了包。案件一下子便驚動了中央,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給出了十天的期限,要求盡早破案……
01 莫名失蹤的氫彈部件
1969年暮春,開往北京的596次列車正在檢票。兩個年輕人急急趕來,上了三號車廂。其中一個二十三四歲,手里提著一個沉甸甸的黑色人造革拎包;另一個年過三十,空著手。兩個人找到座位后卻沒有坐下,而是把人造革拎包用鏈條鎖鎖在行李架上,仔細檢查無恙,才安心坐下來。行車途中,兩人沒有放松,不管什么時候,總有一位的視線凝然不動地注視著行李架上的那個人造革拎包。
原來,這兩個神秘旅客,是位于太原附近某地的保密單位703研究所的保衛(wèi)人員。年紀稍大的叫秦家康,是研究所保衛(wèi)科長,另一個叫楊曉晨,是秦家康的下屬。
703研究所自1967年春天開始,根據(jù)國務院、中央軍委的命令,參與我國自行設計的一種新型氫彈的研制工作,負責研制氫彈重要部件“TQD自動儀”。經過科研人員近兩年的不懈努力,終于研制成功。研究所領導決定將該部件送往北京,交國防科委作最后鑒定。運送任務就交由研究所革委會常委兼保衛(wèi)科長秦家康負責。
秦家康接受送交“TQD自動儀”任務后,對如何送往北京作了認真考慮。703研究所以前也研制過國防武器部件,運送樣品一般采用兩種方式:部件體積較大,不能隨身攜帶的,裝上專車,經公路運往北京,請駐軍部隊派武裝人員護送;部件較小可以隨身攜帶的,由數(shù)人保護,乘火車送北京。多年來,這兩種方式交替使用,從未有過閃失。
秦家康尋思,“TQD自動儀”體積不過一個半導體收音機大小,重量不過幾公斤,可以隨身攜帶,應當用后一種方式運送。于是,秦家康把保衛(wèi)科幾十號人扳著手指頭逐個篩選,選中了會武術、能徒手搏擊的科員楊曉晨,跟自己一起去。
從太原往北京的這條鐵路叫“京原線”,起點太原,終點北京永定門,全程561公里,正常行駛時間為13小時44分。為此,兩人整整熬過一個白天,到晚上9時終于駛抵終點站——北京永定門車站。
可是,意外就在這時候發(fā)生了,楊曉晨掏出鑰匙,爬上座椅去開鏈條鎖。愕然發(fā)現(xiàn),人造革拎包的“TQD 自動儀”不翼而飛!里面塞著幾團舊報紙!
02 周總理只給了十天的破案期限
秦家康、楊曉晨丟失“TQD自動儀”后,心急如焚,一面向派出所報案,一面向國防科委緊急報告。國防科委當然知道這樁事件的分量,稍稍商量一下,便決定向總理辦公室報告。
周恩來聞訊大吃一驚,立即給時任公安部長謝富治打來電話,要求公安部立即組織力量,盡早破案,并給出了十天的期限。
可是,人海茫茫,這個案子從何查起呢?
按照當時的一般思維,干警們馬上想到,偷氫彈的是不是國民黨特務,或者是蘇修分子?于是,立即急電通知各邊境口岸、邊防哨卡,以及郵電部,進行大面積的排查,凡發(fā)現(xiàn)可疑的出境物品,一律暫先扣下。
沒想到,這樣大海撈針,還真讓大家找到了一個可疑分子叫司馬遠發(fā)。原來,這個人在旅館登記入住時,用的是繁體字。這顯然是臺灣過來的特務。
公安干警將司馬遠發(fā)抓捕后,押運的時候出了事。因為司機心情激動,開快了點,車子在過橋時掉進了水壩。雖然干警跟司機都游了出來,可司馬遠發(fā)卻沒有了蹤影。
當時,大家都猜想,是不是因為戴了手銬,司馬遠發(fā)沒游出來,淹死了。于是,大家把水壩里的水抽空。這一下,魚蝦倒是抓了不少,但人還是不見蹤影。
最后,大家分析,司馬遠發(fā)應該是逃了。不過,當時干警已經在附近拉網,司馬遠發(fā)不可能逃得很遠,應該就隱蔽在附近。于是,干警假意撤退,等待司馬遠發(fā)自投羅網。果然,三天后,以為沒事的司馬遠發(fā)從山洞里爬了出來,還準備到老鄉(xiāng)家偷雞蛋吃,結果當場被抓住。
經過審訊,這個特務供出了數(shù)個潛伏在大陸的特務。但他并沒有偷走要找的氫彈部件。
線索又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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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藏在“五七學習班”里的能人
此時,已是“TQD案件”發(fā)生的第六天。北京公安部那里,督辦此事的專案組長黃碧天幾乎24小時守著電話機,每隔兩小時就接到來自北京、鐵道部、山西、河北方面的例行情況匯報。每次聽到鈴響時,黃碧天心里都充滿了希望,但耳機里傳來的總是千篇一律的幾個字:“沒有突破。”
這天晚上,黃碧天不禁感到有些灰心,忽然接到周總理辦公室打來的電話,周恩來總理指示:要抓緊時間偵破案件,偵查力量如果不夠,可以考慮起用那些有豐富實踐經驗的、目前不在崗位上的同志。
黃碧天逐字記下周總理的指示,反復看了幾遍,眼睛突然一亮:公安部在山西有個臨時性的“五七學習班”,其中不乏具有豐富偵查實踐經驗的“老公安”,何不讓山西省公安廳破例起用他們?
原來,“文革”開始后,公安部和其他部一樣,七揪八揪,揪出了一批“叛徒”、“內奸”、“黑手”、“特務”、“假黨員”等等,有的被投進了監(jiān)獄,有的開除公職,有的實在落實不了“證據(jù)”,便送往“五七學習班”。但這些人里很多是老刑警,經驗很豐富。現(xiàn)在,周總理顯然想起用“學習班”里的能人參加“TQD案件”偵查工作。
黃碧天考慮了一會,抓起保密專線電話機,打向山西省公安廳。最終,專案組找到了一位叫郭應峰的老公安。
郭應峰55歲,頭發(fā)已顯花白,雖然貌不驚人,但他的偵查本領在全國公安界可是赫赫有名,“文革”前發(fā)生的一些“特案”,如“故宮飛盜案”、“盧溝橋碎尸案”、“廣州預謀暗殺國家領導人反革命案”等的偵破,都與他的名字分不開。
郭應峰一來,首先要求了一間靜室,和立案以來北京每天轉來的《24小時偵查情況記錄》及有關技術鑒定。之后,郭應峰在靜室中獨自待了8個小時,出來時就丟下一句話: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作案者是二十出頭的女性,是山西境內某小鎮(zhèn)的居民。而且剛入行不久!還在劇團呆過。
這簡直太神了。他是怎么推算出來的呢?
郭應峰分析,根據(jù)現(xiàn)有的技術鑒定,那個拎包的拎襻上有少量油漬——“紅燈”護膚脂,按京原線途經山西各小鎮(zhèn)群眾生活習慣來說,只有青年婦女喜歡在冬春秋三個季節(jié)使用太原日用化學品廠出品的廉價的“紅燈”護膚脂;她能在極短的時間內打開鏈條鎖,說明她具備這方面的技術;按說具備這種技術的角色不會冒冒失失貿然下手,她得軋準目標,確有油水可撈才下手,但她下手了,這說明她很冒失,不是什么真正的高手。
為什么說是劇團呆過呢?因為兩個當事人都回憶在路上遇到的可疑人物只有男性。那么,根據(jù)現(xiàn)有的線索,很可能這個“他”就是一個女的假扮。這種人可能在劇團干過,具備化裝能力。
04 不露痕跡的“捕蝶行動”
根據(jù)郭應峰的分析,專案組立即調整了調查方向,重新查閱以太原為中心的各條鐵路線上在“TQD案件”發(fā)生前后的同類報案記錄。
到第九天下半夜2點半,各線記錄匯齊,最后一個月里共有車竊案件42起,其中扒竊案31起,竊包案11起,后類案件中有5起作案手法和“TQD案件”有相似之處,都是開鎖作案。
這樣一來,嫌疑就清楚了,按這個特點去排查,一共發(fā)現(xiàn)附近有五個符合的,其中四個在牢里,只有一個新冒出來的姑娘在外面,此人拜了大盜“鎖王”賈福坤為師傅,擅長開鎖,作案無具體地點,人稱“蝴蝶”,年輕高挑漂亮,還拍過樣板戲。
很快,公安干警就在一家旅館發(fā)現(xiàn)了“蝴蝶”。但是,郭應峰表示先不抓,因為萬一抓了,她不認就麻煩了。郭應峰設了一個計。
第二天,這個“蝴蝶”出去吃飯,郭應峰跟她到了一家飯館。這時,他假扮為盜竊高手,在“蝴蝶”面前露了一手,偷了一位顧客的800元錢,引得“蝴蝶”前來學師。
“蝴蝶”還向郭應峰一五一十地說了自己的經歷,什么只跟鎖王賈福坤學了數(shù)天,功夫沒學全,而且換包根本沒油水,比如上周拎了一個包,里面只有一塊廢鐵,氣得她把這塊廢鐵扔到公園的水池里了……
就這樣,這個案子算破了,“蝴蝶”被抓獲,被丟棄的氫彈部件也找到了。
這一天,正好是周總理所規(guī)定的破案期限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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