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福建省紀委監委通報的5起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根據鄉村振興資金使用監管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震懾,轉發省紀委監委通報的五起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廈門市海滄區東孚街道山邊社區原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李志達,原黨委副書記李志陽為他人在工程建設、項目驗收和資金撥付中提供幫助、收受錢款等問題。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李志達、李志陽利用負責山邊社區裸房整治項目工作的職務便利,為項目施工方在材料審核、施工監管、考核驗收、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并收受施工方錢款。李志達、李志陽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德化縣龍門灘鎮霞碧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彭朱偉違規套取林竹種植撫育項目資金等問題。2021年11月,彭朱偉在未組織實施村林竹種植撫育項目的情況下,采取虛造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等方式,違規套取林竹種植撫育項目資金(含市級財政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資金),用于支付村防汛防火餐費等村務支出。彭朱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清流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志強違規干預插手掛包村工程建設項目問題。2021年2月至4月,時任清流縣長校鎮人大主席團主席劉志強利用擔任河排村包村領導的職務便利,違反招投標管理有關規定,干預、插手工程建設項目,授意河排村通過虛假邀標方式,將該村休閑農家別院、農家樂裝修及新建廚房2個項目指定給關系密切的朋友承建。劉志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武夷山市上梅鄉金竹村黨支部原副書記王勝元騙取脫貧戶錢款問題。2021年1月至3月,王勝元利用長期從事村扶貧工作的便利,虛構入股合作社有分紅和向政府扶貧交押金有分紅的事實,向部分脫貧戶騙取“股金”“押金”,并用于個人生活開支。王勝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因詐騙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
5.福安市下白石鎮南浦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黃忠明截留套取村集體生態公益林補償款等問題。2012年至2021年,黃忠明利用協助鎮政府發放村集體生態公益林補償款的職務便利,將7名親友掛名作為村聯戶代表申報該項補償款,后以保管補償款的名義,陸續將7人名下補償款非法占為己有,用于個人生活開支。2015年1月,黃忠明還將村集體用地“下池塘”租地合同保證金非法占為己有,用于個人生活開支。黃忠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通報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向惠農補貼“伸黑手”,截留套取、騙取侵占群眾補助和惠農資金;有的監守自盜、貪占挪用集體資產;有的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建設,搞暗箱操作、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受到黨紀國法嚴肅懲處,教訓極為深刻。廣大黨員干部要切實引以為戒,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以嚴明的紀律和過硬的作風,推進鄉村振興各項任務有效落實。
來源: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