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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發帖稱,河南開封市蘭考縣有幼兒園發布通知“禁止開燃油車接送學生”,引發關注。12月16日,蘭考縣教育體育局工作人員告訴縱覽新聞,并沒有禁止開燃油車接送孩子,只是倡議盡量開新能源和電車。12月17日上午,蘭考縣教體局工作人員稱,是學校轉達錯誤,正在聯系相關學校和分管幼兒園的街道更正。
(12月17日縱覽新聞)
一位網友曬出的通知中稱,“接送孩子用電車或自行車,不允許用燃油車”,該網友在評論區稱該通知出自蘭考縣某幼兒園。還有其他網友發布的通知截圖中寫道“禁止開燃油車接送孩子,發現后記錄車牌號批評教育。”評論區多位網友指出,該通知是蘭考縣當地學校所發。許多網友對該通知表示不滿,認為“管得有點太寬了”。
從初衷來看,倡導綠色出行、鼓勵短途步行接送,或許蘊含著關注校園周邊交通擁堵、引導健康生活方式的善意。冬季天氣復雜,校園周邊車流密集確實可能帶來安全隱患,推動低碳出行也符合公共利益導向,這些考量本身并無不妥。但善意的初衷,不能成為突破行政邊界、忽視民生實際的理由。
教育部門的核心職責是統籌教育資源、保障教學質量、呵護學生成長,而家長選擇何種交通工具接送孩子,本質上是基于家庭實際的私人選擇。強行禁止或變相限制燃油車接送,無疑是對家庭合理需求的漠視,也超出了教育部門的權責范圍。即便只是倡議,一旦通過學校以“通知”形式傳遞,很容易被解讀為具有約束力的要求,進而引發家長的抵觸情緒。
更值得警惕的是“轉達錯誤”背后的治理漏洞。公共政策的傳遞鏈條本應嚴謹規范,從部門到學校的信息傳達出現偏差,導致“倡議”異化為“禁令”,反映出部分基層治理環節的粗糙。這不僅會損害行政部門的公信力,更會讓公眾對公共政策的合理性產生質疑。事實上,治理校園周邊交通擁堵、推動綠色出行,有更具溫度和可行性的方式:比如優化校園周邊交通疏導、增設公共交通接駁站點、引導家長錯峰接送等,而非簡單粗暴地對交通工具進行限制。
公共治理的本質是協調公共利益與個體權益的平衡,而非以公共利益為名壓制個體合理需求。教育部門推動校園周邊環境優化,應當立足自身職責,多傾聽家長的實際訴求,多采用協商、引導的柔性方式,而非越俎代庖地干預私人生活選擇。此次風波也提醒所有行政部門,任何公共倡議都必須堅守權責邊界,兼顧政策善意與民生溫度,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才能真正贏得公眾的理解與支持。
行政善意的落地,離不開對邊界的敬畏和對民生的體恤。唯有在權責范圍內精準施策,用更科學、更柔性的方式推動公共利益實現,才能讓政策既有力度更有溫度,避免好心辦壞事的尷尬。
禁開燃油車接送學生?即便是“倡議”也已經“越界”。用什么樣的車子接送孩子,那是家長的事情,只要不違法,誰也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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