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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mg/100ml!
瘋狂數字的背后
是一次徹底失控的駕駛

油門之上,酒杯之下
安全底線蕩然無存

油門踩在酒杯上
一場“醉”不可赦的連環撞擊
2025年11月16日,姚某某駕駛川AB****3號小型新能源客車,由峨眉山市“愛這山”小區往十里山方向行駛。
23時24分許,當該車行駛至峨眉山市秀湖大道“青廬”路段處時,與同方向在前由萬某駕駛的川L0***2號小型轎車相撞,隨后川L0***2號小型轎車又與前方由方某某駕駛的川LT***9號小型轎車相撞,萬某、方某某受傷及三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經鑒定,姚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12.1mg/100ml。
該起交通事故中,當事人姚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未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且駕駛的車輛車速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依法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萬某、方某某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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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端起酒杯拿起車鑰匙的一剎那
結局就已經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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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編輯 | 劉 冉、胡 荀
審 核 | 趙 亮
簽 發 | 劉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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