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的舞蹈老師王某,在朋友安排的一場相親中,遇到了一位自稱“高富帥”的商人廖某,初次見面,兩人便一拍即合,當晚便確定了關系。然而這段看似浪漫的開始,卻在一個月后演變成一場涉及懷孕、訴訟、反訴的復雜糾紛。
2019年12月,王某發現自己懷孕,并得知廖某其實已有家室,這不僅讓她瞬間從“準新娘”的幻想中驚醒,更讓她卷入了長達數年的法律拉鋸戰。最終,這場鬧劇在法院的終審判決中畫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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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對于舞蹈老師王某而言,或許是個期待已久的日子,已過而立之年的她,在個人情感問題上不免承受著來自家庭和社會的壓力,于是,她向朋友求助,希望對方能為自己介紹一位合適的伴侶。
朋友很快便安排了當晚的飯局,在席間,王某認識了商人廖某,廖某比王某年長幾歲,言談舉止間透著生意人的精明與自信,外表也符合王某的期待,兩人相談甚歡,氣氛融洽。
也許是被突如其來的“緣分”沖昏了頭腦,又或許是對理想伴侶的渴望過于急切,王某與廖某在相識的第一個晚上,關系便迅速升溫,超越了普通朋友的界限,他們前往酒店發生了關系,并自此開始以男女朋友的身份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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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的假象僅僅維持了一個多月,王某發現自己懷孕了,這本該是戀人關系中的一個重大轉折點,她懷著復雜的心情將這個消息告訴了廖某,并提出了結婚的想法。然而廖某的反應卻給她潑了一盆冷水,他非但沒有表現出喜悅或承擔責任的意愿,反而向王某坦白了一個殘酷的事實:他早已結婚,是一個有家室的人。對于王某懷孕一事,他表現得十分冷淡,甚至有些回避。
更讓王某心寒的是,廖某對此事的解決方案是建議她去“打掉孩子”,并表示“多少費用我出。”這句話徹底擊碎了王某對這段關系的所有幻想,她不僅沒有等來婚姻的承諾,反而在不知不覺中成了他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從滿懷希望到徹底絕望,王某的心理防線崩潰了,她不僅面臨未婚先孕的尷尬與壓力,更承受著被欺騙、被背叛的巨大精神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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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失控的王某開始了一系列沖動的行為,她打印了許多“尋人啟事”,張貼在廖某所居住的小區、他經營的店面附近,甚至貼到了他的汽車上,她想通過這種方式,揭露廖某隱瞞婚史、欺騙感情的行為。
然而這一舉動徹底激化了矛盾,廖某向公安機關報案,稱自己停在小區里的車遭人損毀,并直接懷疑是王某所為。王某在接受調查時,只承認張貼了尋人啟事,堅決否認破壞了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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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久,王某獨自住院,接受了引產手術,身體上的創傷與精神上的打擊交織在一起,讓她無法咽下這口氣,于是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廖某書面賠禮道歉,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各項費用合計7萬余元。
面對王某的起訴,廖某的反應出人意料,他非但沒有息事寧人,反而選擇了“反擊”,向法院提起了反訴,指控王某張貼尋人啟事的行為是對他的誣蔑、侮辱和誹謗。廖某聲稱,王某的行為嚴重影響了他的生意,并對他及家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傷害,要求法院判令王某停止侵害、在權威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他精神損害撫慰金6萬元。
事情至此,昔日的“戀人”,如今在法庭上針鋒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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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過調查認為,廖某作為已婚人士,隱瞞事實與王某建立戀愛關系,并導致其懷孕引產,其行為嚴重違背了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侵害了王某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主要的侵權責任。同時法院也指出,王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未深入了解對方的情況下即輕率發生關系且未采取保護措施,對自身受到的損害也存在一定過錯。
最終,法院判決廖某向王某支付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45萬元,而對于廖某反訴王某侵害名譽權的請求,法院認為廖某未能提供充分證據,且王某張貼的“尋人啟事”內容并未構成侮辱或誹謗,因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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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看似離奇的故事,給我們帶來了警示:事業與財富的成就,不應成為玩弄感情、背離家庭責任的資本,隱瞞婚戀狀況、欺騙他人感情,不僅是道德的崩塌,更可能引發難以收拾的法律糾紛與人身危機。而王某的遭遇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面對感情,清醒的判斷遠比浪漫的幻想更重要,切勿被外在條件的光環遮蔽雙眼,急于投入一段未經驗證的關系。建立關系前,給予自己充分了解對方的時間,是對自己最基本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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