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名畫疑云,必須對公眾有一個明確的交代
文|清哲木
12月17日,有媒體關于“南京博物院藏明代仇英名作為何現身拍賣市場?”的報道,引發輿論關注。中國近現代收藏大家龐萊臣的后人稱,龐家在上世紀向南京博物院無償捐贈了龐萊臣“虛齋舊藏古畫”137件(套),如今有五件不知去向,其中明代仇英的作品《江南春》圖卷卻突然出現在拍賣市場上。當晚南京博物院發文對事件進行了說明,但此番回應并沒有釋清公眾的疑惑,五件畫作到底去哪里了?被拍賣的《江南春》圖卷是捐贈的畫作嗎?博物院對“判偽”的畫作能否自行處置?這一連串的問題均沒有答案。1
18日,江蘇文旅廳回應此事稱,已成立工作專班聯合調查處理。
1959年1月,中國近現代收藏大家龐萊臣之孫龐增和攜家人向南京博物院無償捐贈了137件龐家“虛齋”舊藏古畫。這些畫作不僅是龐氏家族的心血,更是中華民族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南京博物院當時向龐增和出具了正式的《捐贈文物資料收據》及捐贈清冊。1962年11月,江蘇省人民委員會還向龐家頒發了表彰獎狀,以感謝他們的愛國之舉。
然而,近日南京博物院在回應中稱,早在1961年,由張珩、韓慎先、謝稚柳組成的專家組就將其中5幅畫作鑒定為“偽”。1964年,王敦化、徐沄秋、許莘農三人再次鑒定這些畫作為“假”。令人疑惑的是,這兩次鑒定在當時并未告知龐家后人,捐贈家族對此完全不知情。
2024年10月,龐萊臣的曾孫女龐叔令就137件捐贈品的保管狀況致函南京博物院,要求核實文物現狀,但未獲任何答復。
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龐叔令于2024年10月10日對南京博物院提起訴訟。此案最終以調解結案,南京市玄武區法院要求南京博物院在2025年6月30日前安排龐叔令查驗全部捐贈藏品。
2025年6月28日,當龐叔令走進南京博物院庫房核驗藏品時,卻發現137件畫作中只有132件能夠看到,有五件不知去向。
失蹤的畫作包括: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北宋趙光輔《雙馬圖軸》、明代王紱《松風蕭寺圖軸》、清初王時敏《仿北苑山水軸》以及清代湯貽汾《設色山水軸》。
更具戲劇性的是,在約定查驗日前,龐叔令發現失蹤的仇英《江南春》圖卷竟然出現在北京某拍賣公司的圖錄上,估價高達8800萬元。在龐叔令向國家文物部門舉報后,拍賣公司最終對該拍品作了撤拍處理。
2025年12月17日,南京博物院發布《情況說明》,承認于上世紀90年代依照《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對這5幅畫作進行了“處置”。南京博物院表示將“積極配合案件審理,深入核查5幅畫作的去向”,并稱“如果發現當年處置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對于拍賣市場出現的《江南春》圖卷是否為受贈畫作,南京博物院聲稱“尚待進一步查證”。
在法庭上,南京博物院提交了兩份鑒定材料作為證據,但龐叔令指出,這些記錄復印件上“大部分打上了馬賽克”,僅零星露出“仇英《江南春圖》假”的字樣。至于專家具體從哪些方面、依據什么標準判定為“假畫”,記錄中并未展現。
更令人質疑的是,龐叔令指出1964年鑒定專家中的王敦化、徐沄秋二人實際上是南京博物院的工作人員,其中徐沄秋是搞征集工作的,“根本不是書畫鑒定專家”。
筆者不懂得字畫收藏品,但這件事蹊蹺的是南京博物院在未通知捐贈方的情況下,單方面將畫作認定為“偽作”并進行了“處置”。處置到哪里去了去了?總不會隨便丟垃圾桶吧?被博物館定性為“偽作”并處置的捐贈品,為何會以天價在市場上重現?那幅畫,究竟是龐家舊藏,還是另一件同名作品?那五幅畫,究竟流向了何方?
縱觀事件的來龍去脈,南京博物院的應對至少在三重層面上出現了嚴重的失范,層層遞進,最終導致公共信任的坍塌。
首先,是程序正義的徹底缺失。
即便我們接受1960年代的鑒定結論,南京博物院后續的一系列操作也與基本的法律精神和職業倫理背道而馳。無論是依據《文物保護法》還是捐贈倫理,博物館在對捐贈品真偽存疑或決定將其剔除館藏時,首要義務是告知捐贈人并協商處理,若確定不收藏,應優先返還給捐贈方。然而,南博從未主動履行這一告知義務。從1964年鑒定出“假”,到90年代進行處置,再到龐家后人近年來多次發函問詢,南博保持了長達數十年的沉默。這種單方面的、不透明的“宣判”與處置,完全剝奪了捐贈人的知情權與異議權,將一樁基于信任與情懷的捐贈,變成了博物館單方的“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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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藏品管理責任的嚴重失守。
博物館的核心職能是保管。然而,南博對此事的回應充滿了令人不安的模糊性。其聲明中對處置時間的描述僅為“上世紀90年代”,處置方式為“劃撥、調劑”。至于劃撥給了哪個機構、調劑到了何處、經辦人是誰、審批文件何在,均無任何交代。一件國有博物館的入庫藏品,其流轉過程竟然無跡可尋,這本身就是內部監管機制失效的鐵證。更諷刺的是,當南博被要求出示當年的鑒定材料時,其提供的文件復印件上“大部分打上了馬賽克”,僅零星露出“仇英《江南春圖》假”的字樣。這種對關鍵信息的選擇性遮掩,進一步加深了外界的疑慮。
最后,也是最具破壞性的,是公共信任危機。
這次事件并非孤立的藏品糾紛。早在2014年,南博一位研究員在相關展覽文章中,就曾以不實之言傷害龐家后人聲譽,稱“龐萊臣也沒有想到,他的子孫會敗落到賣畫為生”。而其所指的“被賣之畫”,正是那幅《江南春》。這場名譽權官司以龐家勝訴告終,但南博方面長期漠視捐贈者訴求的態度已暴露無遺。當守護文化遺產的圣地,被其受托人如此輕慢地對待,損害的遠不止一個家族的感情,更是全社會對公共文化機構的信心。捐贈不是一捐了之,博物館作為公共文化財產的“受托人”,其權力必須接受公眾的監督。
哲木觀察認為,整個事件中最令人不寒而栗的假設在于:如果那幅估價8800萬元的《江南春》圖卷,經最終證實,確系龐家當年捐贈的真跡,那么這意味著什么?
這將不再是一起簡單的管理疏忽或程序瑕疵,而可能指向文博系統內部一個深不可測的“黑洞”。它將證實公眾最壞的猜想——某些機構可能利用鑒定權作為“橡皮圖章”,將真品定為“偽作”,再通過不透明的“調劑”渠道,使國有珍貴文物“合法”地流失到私人市場,最終完成化公為私的驚心一躍。
這種可能性并非空穴來風。此次事件中,一個無法忽視的矛盾是:一面是博物館方面堅持數十年前的“偽作”結論,另一面是當下藝術市場給出近億元的價值認定。藝術鑒定固然有時代局限和主觀性,但如此巨大的價值反差,以及畫作神秘“消失”又離奇“現身”的軌跡,讓南博方面蒼白地重復舊結論而拒絕對當前疑點進行深入釋疑的做法,顯得格外無力。這迫使我們必須追問:當年的鑒定是否絕對公允無瑕?所謂的“處置”流程,是否成了某些人規避監管、謀取私利的暗道?
如果出現在拍賣會上的《江南春》圖卷確為龐家捐贈的真跡,那么這一事件的性質將更為嚴重。它意味著國有博物館的藏品管理可能存在重大漏洞,甚至不排除內部人員涉嫌違法違規操作的可能性。
一幅曾被標注為“假”的仇英《江南春》圖卷,如何能出現在北京知名拍賣公司的拍品圖錄上?其余四件畫作又流向了何處?這些問題的答案不僅關系到五幅畫作的命運,更關系到公眾對國有文化機構的信任。
文物是國家歷史的見證,博物館是民族記憶的守護者。公眾有理由期待一個徹底、透明、公正的調查結果,這既是對歷史的尊重,也是對未來的責任。期待南京博物院重視這個輿情,并給出合乎情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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