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朝律夕拾
一女子在病房衛生間洗澡近一小時未出,男子因母親著急如廁,反復敲門無應后重敲,門卻意外打開,撞見女子擦身瞬間。女子憤怒報警,警方調查認定男子無偷窺故意,不予處罰。女子仍不服,將男子告上法庭索賠3萬元精神損失費,法院最終這樣判了!(來源: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
01案例回顧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天色已晚,毛先生坐在母親病床邊,小聲勸著她:“媽,吃了藥就趕緊睡吧,我等你睡著了再走。”母親點點頭,可剛吃完藥就皺起了眉頭:“高兒,想上個廁所。”毛先生忙站起來,可一聽,衛生間里水聲嘩嘩響個不停。隔壁病床的朱某又在洗澡,已經進去半小時了。他皺了皺眉,走過去敲了敲門,喊了一聲:“里面的姑娘,快點好嗎?”沒有回應。毛先生只得回到床邊,耐心陪著母親。可十分鐘過去了,水聲還在繼續。他心里一急,又去敲門,依舊沒人理。這回水聲停了,毛先生想著,可能快洗完了吧。又過了十幾分鐘,朱某還是沒出來。母親在床上難受地挪動著,毛先生一咬牙,第三次沖到門口,這回敲得重了點,結果門竟然自己開了。毛先生愣住了——朱某正拿著毛巾擦拭身體,他趕緊低頭連連道歉,手忙腳亂地把門關上,臉漲得通紅。“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毛先生站在門外,一臉懊惱。母親也趕緊幫著解釋:“小姑娘別生氣,我家高兒真不是那種人。”可朱某怒氣沖沖地穿好衣服,直接拿起手機報警了。警察來了,詳細了解情況后,表示:毛先生確實有不小心,但沒看出有故意偷窺的跡象,所以不予處罰。朱某一聽,氣得直跺腳,心里怎么也咽不下這口氣。幾天后,毛先生收到法院的傳票——朱某把他告了,要求精神損失費3萬元,還要公開道歉。法庭上,朱某哭訴:“我的隱私權被侵犯了!就算是無意的,也給我帶來了巨大的精神打擊!”毛先生急得滿臉通紅:“法官,我真不是故意的!我敲門沒人應,我也沒想到門那么松!”那么,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男子因過失推開衛生間門致女子裸露隱私被見,是否構成隱私權侵權?根據《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法院審理認為:雖非主觀故意,但毛先生未盡到必要的謹慎注意義務,構成對朱某隱私權的侵害,應承擔侵權責任。同時,根據《民法典》規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結合侵權行為的性質、后果及雙方過錯程度,法院認定朱某遭受的一般性精神損害,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為5000元。法院最終判決:毛先生賠償朱某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并公開向朱某道歉。
03深刻教訓
有網友熱議:”個人覺得這男的有點冤,他又不是故意的,憑什么要他賠償?“也有網友表示:”她長時間占用衛生間,影響別人使用,賠償有點高!“對于此案您怎么看?歡迎您留言談談。感謝您的點贊與轉發,您的支持是我持續碼字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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