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還得爭氣才行啊!我應該警惕!我應該鄭重!惟蹈海而死,以謝國人!
在國家博物館的“復興之路”大型展覽中,有一件引人注目的展品——繡著英文標簽的黑色絲質法袍。
它被整齊地疊放在展柜中,神圣而莊嚴,似乎昭示著法律不可僭越的權威,以及那些關于法律的正義宣言: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這件法袍的主人,正是我國著名法學家梅汝璈。
當年他作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中國法官,就是穿著這件法袍參加東京審判,并以如山的鐵證為利劍,將日本法西斯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梅汝璈伸張正義,捍衛民族尊嚴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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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字亞軒,1904年11月7日出生在江西省南昌市郊區的朱姑橋梅村。
在上小學期間,梅汝璈讀了很多劍俠小說,做起了俠客夢。
他還一度離家出走,說要去拜峨眉山老道為師,學習武藝,結果剛上路,錢就被偷走,他只好又回到家中。
這事一度成為當地的笑談。
雖然俠客夢不成,但梅汝璈發奮讀書,12歲時就考取了清華學校的留學預備班。
8年后他赴美留學,先學文學,之后在芝加哥大學攻讀法學,最后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對他來說,這次轉專業是個重大的人生轉折點,從此他以法律為劍,維護公平與正義,實現心中的俠義。
盡管身在異國,但梅汝璈并沒有“兩耳不聞窗外事”,而是密切關注國內的政治動向。
他與同學組織了中山主義研究會,響應國內轟轟烈烈的北伐運動。
等拿到學位后,他又游歷考察了英、法、德、蘇等國后才回國,在山西大學法學院任教。
和清華大學一樣,山西大學的建立也跟“庚子賠款”有關。
1900年庚子年間,清政府在八國聯軍侵華戰爭中戰敗,并于次年簽署《辛丑條約》。
中國被迫向列強賠付大量白銀。
后來其中一部分被退還,用來興辦中國的文化教育,山西大學和清華大學就是用這筆錢興建的。
對此,梅汝璈告誡學生:
“外國人利用中國的‘庚子賠款’建大學,其用意是培養崇外的人。
因此我們必須‘明恥’,恥中國的科技文化不如西方國家,恥我們的大學不如西方的大學,我們要奮發圖強以雪恥。”
他還在日記中寫道:
“中國還得爭氣才行啊!”
在山西大學教書四年后,梅汝璈又受聘到南開大學任教。
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梅汝璈隨南開大學一起遷往云南,在西南聯大繼續教書。
雖然時局動蕩,但他一直堅守自己的崗位,不僅幫學生樹立法治精神,還身體力行地教他們做有骨氣、知恥辱的中國人。
等到1945年7月,長達8年的抗日戰爭終于接近尾聲。
美、中、英、蘇聯合簽署了敦促日本無條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
公告第十款寫道:
“吾人無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滅其國家,但對于戰爭罪犯,將處以法律之裁判。”
這是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的法理依據。
1946年2月15日,盟軍正式成立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決定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并任命了11名法官人選,梅汝璈作為中國的代表赫然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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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3月,梅汝璈登上了前往日本的飛機。
臨行前面對記者,他慨然表明心跡:
“審判日本戰犯是人道正義的勝利,我有幸受國人之托,作為莊嚴國際法庭的法官,決勉力依法行事,斷不使那些擾亂世界、殘害中國的戰爭元兇逃脫法網。”
剛到東京,梅汝璈就遇到了好友顧毓琇博士。
顧毓琇贈他一柄寶劍,梅汝璈自嘲道:
“‘紅粉贈佳人,寶劍贈壯士’,可惜我不是壯士!”
顧毓琇答道:
“代表四萬萬五千萬中國人民和千百萬死難同胞,到侵略國首都來懲罰元兇禍首。
天下之壯烈事,以此為最。”
在當天的日記中梅汝璈寫道:
“戲文中常有‘尚方寶劍,先斬后奏’。
如今系法治時代,必須先審后斬。
否則,我真要先斬他幾個,方雪我心頭之恨。”
作為中國人,他真想化身手執長劍的俠客,來一場痛快淋漓的復仇;
但作為法學家,他必須要嚴守法律精神,先求得程序上的正義,再求得實質上的正義。
然而,這場正義之路走得是如此艱難。
還沒開始,梅汝璈就遇到了一個大問題——11個國家派出的法官的座次問題。
梅汝璈建議按照盟軍受降簽字的次序,即美、中、英、蘇、澳……
但來自澳大利亞的庭長韋伯卻希望英、美法官坐在他左右兩邊,這樣中國就排在了第三位。
梅汝璈堅決反對,甚至以半開玩笑的口氣,軟中帶硬地抨擊道:
“如果諸位不認同我方提出的國際慣例標準,那不如按照各位的體重來決定座位順序。
體重大的人居中,反之在側。
這樣即使我坐在最邊角,也對本國政府有交代,也好再另派體重者來參與審判。”
雙方各持己見,爭論不下。
等到正式開庭那天,庭長韋伯蠻橫地宣布了自己的決定,還用盟軍總部的名號施壓。
面對記者與攝影師,梅汝璈憤而起身,脫下法袍,頭也不回地離席而去。
韋伯三次來到梅汝璈的辦公室,又是勸說又是威脅,梅汝璈始終不為所動。
最終,韋伯只好同意把中方法官排在第二位,且中國國旗排在第一位,梅汝璈這才穿上法袍,落座拍照。
事后他解釋,中國法官的位置問題看似微不足道,但關乎著國家和民族的尊嚴,關乎中國在反法西斯戰爭中的貢獻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尊重,所以自己必須力爭。
順利開庭只是意味著審判剛剛開始。
但想要把惡貫滿盈的日本戰犯繩之以法,還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梅汝璈不敢有一絲的懈怠,他在日記中激勵自己:
“我今天能高居審判臺上,來懲罰這些元兇巨憝,都是我千百萬同胞的血肉換來的。
我應該警惕!
我應該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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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東京審判自1946年5月3日開始,1948年11月12日結束,歷時兩年半時間。
期間共開庭818次,出庭證人419名,書面證人779名,受理證據在4300件以上,判決書長達1212頁。
光從這些數字,就能看出審判任務之繁重。
1948年4月,這場大規模審判的庭審環節終于結束,走到了量刑環節。
梅汝璈堅持判處甲級戰犯死刑。
按照當時的庭審程序,死刑判決需要半數以上的法官贊成。
但很多法官因為所在國沒有遭受日軍過多的踐踏,不贊成死刑。
庭長韋伯建議參考歐洲流放拿破侖的先例,把日本戰犯流放至無人海島。
印度法官則主張無罪開釋全體戰犯,以寬容之心感化他們。
梅汝璈必須要爭取到11位法官中的六張贊成票,才能判處甲級戰犯死刑。
他心急如焚、寢食難安,恨不得把一天中的二十四小時都拿來與其他法官磋商。
他準備了充分的證據,證明日軍侵華戰爭中如何滅絕人性,其罪行比納粹德國發起的奧斯威辛集中營殘酷百倍。
他還發誓說:
“若不能嚴懲戰犯,決無顏再見江東父老,惟蹈海而死,以謝國人!”
整整七天,梅汝璈輾轉于各國法官之間,口干舌燥,筋疲力盡。
投票表決的時刻到了,他屏住呼吸等待著,一票,兩票,三票,四票,五票,六票!
7名甲級戰犯最終被判處絞刑!
因為當時采用的無記名投票,也沒有錄音,至今沒有人知道具體誰投了贊成票。
法庭審判的最后一個環節是撰寫判決書。
有人主張統一書寫,梅汝璈卻堅決爭取由中國人書寫日本軍國主義侵華罪行的部分,因為“中國人受害最深,最明白自己的痛苦,最有發言權”。
整篇判決書長達90多萬字,而梅汝璈代表中國人書寫的侵華罪行部分長達10萬多字。
事后梅汝璈回憶撰寫判決書的日子:
“我們就像鉆進成千上萬件證據和國際法典的蟲子,每天在里面爬來爬去,生怕遺漏了重要的東西。”
他還用一則典故形容自己當時的狀態:伍子胥過昭關,一夜急白了頭。
短短兩年,烏發見白,還不到50歲的他已是兩鬢斑白。
就在判決公布后,梅汝璈在《朝日新聞》上發表了《告日本人民書》:
“經過這次審判,日本軍界首腦的暴虐行為和虛假宣傳已昭然天下。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最后宣判,清除了中日兩國間善睦相處的這些絆腳石,對于今后中日間和平合作,相信必有貢獻。”
東京審判結束后,梅汝璈并沒有直接回國。
直到新中國成立后,他才通過香港輾轉回來。
周恩來總理在一次大會上介紹他:
“梅汝璈先生為人民辦了件大好事,為國家爭了光,全國人民都應該感謝他。”
之后他致力于外交事業,直到24年后離開人世,享年69歲。
梅汝璈逝世三年后,他的家人遵照其遺囑,將厚達一尺多的東京審判判決書中文原稿,及他在東京大審判時穿過的法袍,捐獻給了中國革命歷史博物館,也就是現在的中國國家博物館。
它們記錄了那段坎坷艱難的歲月,警醒著后人:勿忘國恥,吾輩當自強。
梅汝璈曾這樣說:
“我不是復仇主義者,我無意于把日本軍國主義欠下我們的血債寫在日本人民的賬上。
但是,我相信,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
時至今日,這番話仍沒有過時,它已化身為一柄無形之劍,提醒軍國主義分子,正義永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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