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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和經紀公司從來都是唇齒相依,沒想到,鞠婧祎這波卻搞了把大的!
和前經紀公司對簿公堂還沒完,風波又升級!
沒想到!越扒越有,稅前收入1.39億不過是冰山一角。
2025年,12月中旬,鞠婧祎工作室的聲明打破僵局。
為何鞠婧祎這次會態度強硬,選擇公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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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前不久,絲芭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將與鞠婧祎合作拍攝《新視線》雜志的公司告上法庭。
主張自己擁有鞠婧祎2013至2033年的獨家經紀權,要求下架相關物料并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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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記“起訴合作方”的操作,直接讓雙方徹底撕破臉,把糾紛擺在明面上。
而后絲芭傳媒一方面否認偽造協議等指控,另一方面曬出待遇明細。
稱截至2024年5月已向鞠婧祎支付稅前超1.39億元。
還說自2017年起每月固定發放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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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絲芭曬出的“十年稅前1.39億”賬單,本想塑造“大方雇主”的形象,沒想到反而成了暴露自己問題的“罪證”。
我們仔細拆解這份賬單,就會發現兩個值得推敲的疑點,讓“壓榨”的嫌疑越來越大。
第一個疑點是指控鞠婧祎不懂感恩。
聲明最后直接提出,鞠婧祎是自己公司一手培養起來的藝人,卻沒有感恩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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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絲芭的表述來看,它認為1.39億稅前收入加每月25萬固定薪資。
匹配甚至超出藝人的合理回報。
潛臺詞就是鞠婧祎的舉動是“忘恩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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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一說法顯然與鞠婧祎方的訴求相悖。
用情感道德捆綁權益爭議,是否該被等同于“不懂感恩”?
第二個疑點是構成模糊。
絲芭只說支付了1.39億,卻沒有公開具體構成。
還宣稱投入1.6億為鞠婧祎打造《蕓汐傳》,可制作成本是否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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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她主演的這部劇是現象級爆款。
40集下來片酬至少千萬,但這筆收入在1.39億中占比多少?
有沒有用虛高成本抵扣藝人分成?
這些關鍵信息被模糊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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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在聲明里留了個后手:將陸續公布更多證據回擊。
只是不知道,這些“更多證據”會是能翻盤的救命稻草,還是又一個經不起推敲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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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來看,雙方各有各的說辭,最終的結果,我們還不得而知。
其實現在鞠婧祎的處境,早年就有所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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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9歲的鞠婧祎通過SNH48二期生海選,和絲芭簽下了那份關鍵的原始合約。
合約明確約定,有效期“截至委托人年滿30周歲之日”,也就是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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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的她,還是個需要在星夢劇院發傳單拉觀眾的新人,絲芭的“造星平臺”對她來說是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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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誰也沒想到,這個從四川遂寧走出來的女孩,會成為SNH48史上首位總選舉連霸成員。
更憑借《蕓汐傳》《花間令》等作品,從女團偶像轉型為影視歌雙棲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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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商業價值一路飆升,成了絲芭最粗的“搖錢樹”。
可按照鞠婧祎自己的說法,成名后自己的收入還停留在“新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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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失衡的種子,從她成為頂流的那一刻起就已埋下。
她主演的爆款劇讓公司賺得盆滿缽滿,自己卻連收入明細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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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溝通無果后,絲芭非但沒有調整分成,反而在2024年合約到期前,突然拋出了那份2018年的“補充協議”,想把她再綁九年。
而那份“補充協議”的疑云,更像是絲芭為她量身定做的“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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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鞠婧祎已經是頂流,怎么還會簽署一份“綁定到40歲”的超長合約?
畢竟藝人的黃金期集中在20至35歲,誰會甘心把職業生涯后半段拱手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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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巧合地是,同期SNH48成員的合約期限多為5至10年。
20年長約在整個內娛都極為罕見。
這不禁讓人懷疑,這份協議是不是絲芭為了“鎖死”她,而在后期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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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婧祎其實給過絲芭“體面”。
2024年6月15日,距離合約到期還有3天,她向絲芭發送《解約函》。
列舉了“偽造補充協議、截留收入、隱瞞賬目”等違約行為,主張合約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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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出于“念及合作多年”的考量,她對外只宣稱“合約到期不續約”,沒有公開絲芭的違約細節。
可她的“體面”,換來的卻是絲芭的“步步緊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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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絲芭反訴鞠婧祎“違約”;
2025年12月,起訴與鞠婧祎合作的《新視線》《精品購物指南》等合作方。
更可笑的是,絲芭的起訴之路并不順利。
部分案件因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被移交。
“絲芭訴鴨鴨品牌案”,因為證據不足,絲芭在開庭前主動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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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曬出了律師聲明,說當年補充協議上的簽字,無法判斷是自己寫的。
從“體面分手”到“公開宣戰”,似乎對于鞠婧祎來說,唯有硬剛才能得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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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攘攘皆為利往。
鞠婧祎與絲芭傳媒的合約鬧劇,究其根本。
不過是一場圍繞“利益”展開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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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傳媒因為利益和多名藝人鬧過糾紛。
黃婷婷不滿“自動續約”陷阱提出解約,被絲芭起訴索賠,最終被判支付350萬違約金;
趙嘉敏因反對公司限制學業發展解約,被絲芭雪藏五年,錯失事業黃金期。
這些糾紛背后,是絲芭對待藝人問題的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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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0年、20年的超長合約將藝人“變相賣身”,捆綁其黃金演藝生涯,一旦藝人想脫離掌控,就用天價違約金兜底。
通過“雙重合同”“關聯交易”轉移收入,讓藝人連自己創造了多少價值都無從知曉,徹底淪為公司的“賺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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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脫離前公司,趙露思的路徑卻截然不同。
她之所以能順利解約并成功翻身。
核心在于憑硬實力站穩了腳跟。
作品口碑持續發酵,粉絲、代言品牌更是對其評價一致向好。
這份“底氣”,讓她無需靠“撕破臉”爭奪權益,也讓前公司在利益權衡下不得不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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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鞠婧祎,若能專注于用作品夯實根基,減少爭議。
這場利益博弈或許不會被反復擺上臺面,更不會落得“成名即想跑”的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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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風波其實就是藝人成名后,不想被綁定了,想要離開;
另一個覺得自己一手栽培出來搖錢樹,在未榨取足夠利益前,絕不可能放任其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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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合約糾紛,說白了就都是錢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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