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天前,河北承德一名輔警在未穿警服的情況下,開著警車捎帶上母親、妻子和一條寵物狗出遠門,被市民拍下曝光……
最終該輔警被開除,飯碗丟了!
6天后,又一起“警車私用”被曝光,這一次發生在寧夏吳忠。
有市民曝光一名男子經常性開著警車接送孩子和家人,且從不穿警服,車輛也不停在車位上,而是直接停單元門口!
注意,和承德那名輔警不一樣的是,寧夏這位是“經常”警車私用!
既然承德的那位已經丟了工作,寧夏的這位似乎情況更嚴重,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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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爆料“經常看到”
根據爆料人的說法,事情發生在寧夏吳宗縣,這名男子應該是當地派出所的一名民警。
他可不是就這一次被“逮著”拿警車送孩子,爆料人稱“經常看到”男子用警車接送家里人,而且吧,如果小區內沒有停車位的時候,男子就把警車直接停在單元門口……
確實拍的很清晰,一名未做警服的男子讓一個小朋友坐上警車之后,隨后啟動車輛離開,該車有明顯的警燈標示,車門上赫然寫著“警務巡邏”四個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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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警服駕駛警車、用警車接送孩子和家人、不按規定停放車輛……好家伙,這位一出手就是違反多項規定?
消息發酵后,有記者聯系了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
工作人員的回應很明確:一方面會把相關情況反映給督察部門,另一方面也強調了硬性規定——開警車必須穿警服,“三證一服”是基本要求,而且絕對不允許公車私用。
“接娃”不是重點,重點是“公車私用+未做警服”
可能有人會說,“接娃是小事,沒必要上綱上線”。但大家真正在意的,從來不是“接娃”這個行為,而是背后的違規操作和對公權力的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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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在幾天前,河北承德一輔警就因為未穿警服駕駛警車外出,又違規捎帶妻子、母親外出購物(還有一條寵物犬),被人拍攝下后曝光網絡,引發極大的壞影響……
當地警方愣是“沉默”了好幾天,最后才發布情況通報,“認領”了警車的歸屬,并對該輔警做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沒想到啊,接送了一下家人搭順風車買個水果,結果工作都給搞丟了!這事算是非常嚴重了!
那么,兩相對比,寧夏這名男子違規情節似乎更嚴重哦!
知情人說“經常看到”,這就不是偶然的疏忽,反而像是習以為常的操作,這就讓“公務用途”的說法站不住腳了。
目前,當地警方表示已經將情況反映給督查部門,正在進行核查……
為啥大家這么較真兒?
其實類似的“公車私用”事件,每次出現都會引發熱議,尤其是最近剛處理完的河北承德輔警違規事件,和吳忠這起事件發生時間相隔不過幾天,兩相對照更具警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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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兒,經不得搜索,一查還真有不少。
2025年9月18日,廣東英德法院的兩名工作人員在駕車前往廣州市花都區、番禺區送達法律文書時,將公務車停在山姆超市買午餐以及部分私人物品。隨后又未著制服駕駛車輛離開……
該事件在9月26日遭到廣東省英德市法院以“公車私用”為通報,兩人接受了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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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隨著市民的法律意識和覺悟越來越高,這類“公車私用”的舉報也時有發生。大家之所以對這些“小事”如此較真,本質上是因為警車代表著公權力,公器私用傷害的是公眾對執法部門的信任。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部最新修改的《警車管理規定》,馬上就要在12月29日正式施行。
新規里明確,警務輔助人員也能駕駛警車了,但前提是必須穿制式服裝、持相關證件,試用期和實習期的還不能開。這說明,國家對警車管理的要求,不是放松了,而是更細致、更嚴格了。
現在就還剩下一個疑問……
河北承德的這位只是一名輔警,也因為“公車私用”且就這一次被抓包就丟了飯碗!
那么,寧夏這位被知情人稱“經常看到”用警車接送家人……這樣的話又該如何處理呢?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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