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良性的公共治理,不是“非此即彼”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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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場的智能廁所控煙系統。圖/深視新聞
文|孔德淇
“吸煙即透明,違規必‘社死’!”
據人民日報綜合媒體報道,近日,深圳兩座商場的智能廁所控煙系統備受熱議。該系統通過煙感傳感器聯動電控調光玻璃,檢測到煙霧便讓隔間玻璃從霧化轉為透明,這一“控煙黑科技”,一邊收獲“全國推廣”的呼聲,另一邊也引發關于隱私保護的普遍擔憂。
室內禁煙早已是社會共識,更是有明確法規支撐的公共準則。但長期以來,公共廁所等相對隱蔽的空間,始終是控煙治理的“老大難”。煙霧繚繞不僅污染環境,二手煙更直接危害他人健康,卻因監管難度大、違規取證難,成為不少人漠視規則的“避風港”。傳統控煙模式要么依賴人工巡查,要么僅靠標語警示,難以形成長效管控。
從治理痛點來看,智能透明玻璃無需人工值守,煙感傳感器實時監測,一旦觸發閾值立即聯動玻璃變透明,讓違規行為“無處遁形”。這種技術倒逼自律的模式,避免了面對面勸阻可能產生的矛盾,又以“社死”威懾形成強大心理約束。
更重要的是,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為公共治理提供了“科技向善”的探索方向。用技術手段降低監管成本,用精準響應提升治理效率,為破解長期難以根治的公共陋習提供了新的可能。
然而,治理創新不能只追求效果而忽視邊界。智能控煙系統引發的爭議,核心在于控煙目的與隱私保護的失衡風險。公共廁所雖屬公共空間,但如廁行為具有天然的私密性,使用者的隱私權受法律保護。
試想,如果出現傳感器誤判、電路故障,或煙霧消散后玻璃未及時復原等情況,都可能導致無辜者隱私暴露,使創新背離初衷。
良性的公共治理,不是“非此即彼”的選擇,而是尋找最大公約數的智慧——既要遏制陋習,又要守護權利;既要追求效果,又要體現對人的尊重。
因此,對于智能控煙系統而言,設計層面必須守住相應的底線:一是精準識別,優化傳感器靈敏度,避免非吸煙因素誤觸發,讓技術辨得清對錯;二是即時恢復,煙霧消散后立即切換回霧化狀態,設置應急干預機制,讓技術收放有度;三是明確責任,運營方需制定應急預案,對隱私泄露風險承擔舉證與賠償責任,讓技術守得住底線。
事實上,在開展此類工作時,完善技術設計與應急保障是基礎,但更關鍵的,是主動劃清紅線,為新技術應用搭建明確的法治框架。
針對智能控煙這類創新手段,監管部門應盡快明確其法律邊界,厘清合法合規與侵權的界限。同時要建立技術應用的備案與評估機制,對可能觸及隱私的治理創新開展前置審查。當然,也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侵犯隱私的行為依法追責,讓治理創新始終在法治軌道上穩步前行。
治理是一門平衡的藝術,既要剛柔并濟,也要進退有度。智能控煙“透明術”的探索,讓人們看到了科技賦能公共治理的巨大潛力,同時也讓人清醒認識到,任何創新都不能突破法治與權利的底線。
撰稿 / 孔德淇(媒體人)
編輯 / 馬小龍
校對 /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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