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勸返是法律警示,更是安全守護,但總有人心懷僥幸,最終身陷囹圄。近日,兩名男子在瀾滄縣非法出境過程中被民警勸返后,竟無視警告于當日再次嘗試偷渡,最終因犯偷越國(邊)境罪被判刑。
今年8月5日,兩名外省男子郭某某、李某某在境外“蛇頭”安排下欲偷渡出境至緬甸、泰國務(wù)工。8月8日,兩人乘坐火車到達普洱市思茅區(qū)后,被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民警查獲,并被處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郭某某、李某某進行勸返。
然而郭某某、李某某非但不悔過,反而在被勸返當日再次聯(lián)系“蛇頭”試圖偷渡出境。在“蛇頭”安排下,李某某、郭某某從思茅區(qū)先后乘坐出租車、摩托車以繞路避開邊境檢查站的方式前往瀾滄。
8月9日,李某某、郭某某在乘坐摩托車避關(guān)繞卡過程中再次被民警查獲。最終,李某某、郭某某因犯偷越國(邊)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
記者 謝玉鑫 通訊員 丁鸛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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