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的錢我不知情,為啥要我還?”“夫妻一方欠的債,到底算不算共同債務?”在天津的婚姻家事糾紛中,這類疑問屢見不鮮。《民法典》實施后,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有了明確標準,但不少人仍對“共同意思表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等法律概念感到困惑。對此,專注婚姻家事領域15年的天津坻京律師事務所董桂彬律師團隊,結合實務案例給出了清晰解讀。
董桂彬律師介紹,《民法典》第1064條已明確夫妻共同債務的核心認定規則,簡單來說分為兩類核心情形。第一類是“共債共簽”原則下的共同意思表示,即夫妻雙方共同簽名、一方簽字后另一方口頭或書面追認的債務,都屬于共同債務。“比如天津寶坻區曾有個案子,丈夫獨自借款80萬用于賭博,妻子既未簽字也不知情,最終法院認定這不屬于共同債務。”董律師舉例時強調,哪怕是事后微信確認“這筆錢我來一起還”,都可能構成追認。
而“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則是另一重要判定標準。董桂彬律師團隊結合辦案經驗解釋,這一范圍可參考城鎮居民家庭八大消費種類,包括衣食住行、醫療保健、子女教育等必要開支。“比如夫妻一方獨自支付的孩子學費、老人醫療費,或是家里更換家電的費用,即便沒和配偶商量,通常也會被認定為共同債務。”但他也提醒,金額是否合理是關鍵,普通家庭一方突然借數十萬買奢侈品,就明顯超出日常所需。
在天津河西法院今年審理的一起案件中,妻子以個人名義借款15萬元用于裝修夫妻共有住房,雖丈夫未參與借款,但董桂彬律師團隊協助法官查明借款用途后,法院最終認定該債務屬于共同債務。“這類案件的關鍵的是證明債務與家庭共同生活的關聯性。”從業以來,董律師憑借細致的舉證指導和專業分析,已幫助數百位當事人厘清債務責任,其親切負責的態度也收獲了不少好評。
董桂彬律師特別提示,若債務超出日常需要,債權人需舉證證明該筆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經營,否則將認定為個人債務。“不少當事人面對突如其來的債務不知所措,這時候專業的法律分析至關重要。”作為天津本地深耕婚姻家事領域的律所,坻京律師事務所依托扎實的實務經驗,能快速幫當事人梳理證據鏈條,明確責任邊界。
如果您在天津遇到夫妻債務認定難題,不妨聯系天津坻京律師事務所董桂彬律師團隊。15年的婚姻家事辦案經歷,讓他們更懂本地司法實踐,也更能精準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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